南康實習基地音樂設備設施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報名并獲取談判文件,并于2025 年07月21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NKHY2025-GZ-ZC038
項目名稱:南康實習基地音樂設備設施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193304.00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shù)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 (元人民幣) |
1 |
南康實習基地音樂設備設施采購項目 |
1 |
批 |
193304.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交付投入使用,具體交貨時間按采購人通知為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談判: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5.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談判文件
時間:2025年 07 月 14 日至2025年07月 17 日(工作日內)08∶30——11∶30,14∶00——17∶30
地點: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獲取(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報名郵件請注明響應供應商全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項目名稱等開戶行:九江銀行贛州分行南康支行,戶名:贛州市南康區(qū)環(huán)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贛州分公司,賬號:287209900000000407)。
售價:200.00
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談判時間和地點
2025 年 07 月 21 日 14 點 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贛州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星路東側黃金苑A、B棟寫字樓1二樓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響應須知: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響應文件出席開啟大會,簽到時間以遞交響應文件時間為準。簽到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明原件。(溫馨提示:開標地點交通擁堵,車位緊張,請各響應供應商提前做好準備。)
2.談判方式:開啟結束后,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各響應供應商就采購項目中技術參數(shù)、售后服務以及合同草案條款等分別進行談判,談判小組在談判結束后,要求符合條件的所有參加談判的響應供應商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最終報價(二次報價)。最終報價(二次報價)在沒有修正參數(shù)的前提下,最終報價(二次報價)不得高于一次報價;在修正參數(shù)的前提下,最終報價(二次報價)可高于一次報價。談判順序由現(xiàn)場簽到順序決定。
3.本項目采購國內產品,不允許提供進口產品參與采購活動;
七、對本次談判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
地 址:贛州市紅旗大道61號
聯(lián)系方式:0797-826757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贛州市南康區(qū)環(huán)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贛州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星路東側黃金苑A、B棟寫字樓1二樓202室
項目聯(lián)系人:黃珊
電 話:0797-5552869
電子函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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