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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資產編號:ZCE2025001

所屬地區(qū):江西 - 宜春 發(fā)布日期:2025-06-25
所屬地區(qū):江西 - 宜春 招標業(yè)主:登錄查看 信息類型:其他公告
更新時間:2025/06/25 招標代理:登錄查看 截止時間:登錄查看
獲取更多招標具體信息:15156522897
自然資源資產名稱:(略)
自然資源資產類型森林,水,國家公園
配置方式:(略)
(略)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蔡家瓏水庫、仰山河、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
出讓面積黃沙港2,103.66畝、石鼻河985.71畝、澡溪河158.07畝、朱橋河108.36畝、港尾河56.43畝、龍溪河1707.15畝(含水攔關水庫)、烏崗河1,460.67畝(含蔡家瓏水庫)、仰山河1,098.48畝(含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1,018.74畝(含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17,574.16畝
自然資源資產總起始價38200.0萬元
出讓年限20年
四至范圍詳見相關紅線圖。
依法依規(guī)需要說明宗地的其他情況None
(略)上掛牌公告
(略)交資[2025]CE001號)
(略)人民政府批準,(略)上掛牌方式:(略)
一、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出讓基本情況
(一)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名稱:(略)
(二)(略):ZCE(略)
1.總面積:黃沙港2,103.66畝、石鼻河985.71畝、澡溪河158.07畝、朱橋河108.36畝、港尾河56.43畝、龍溪河1707.15畝(含水攔關水庫)、烏崗河1,460.67畝(含蔡家瓏水庫)、仰山河1,098.48畝(含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1,018.74畝(含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17,574.16畝。
2.位置:(略)(略)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蔡家瓏水庫、仰山河、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
(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詳情:
(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詳情
概況一、擬供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概況
1.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名稱:(略)
2.供應標的物:(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主要為:漁業(yè)權、取水權、文化旅游經營權、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林下種植權。
3.單元總面積(自然資源登記簿載明的國有面積):
黃沙港2,103.66畝、石鼻河985.71畝、澡溪河158.07畝、朱橋河108.36畝、港尾河56.43畝、龍溪河1707.15畝(含水攔關水庫)、烏崗河1,460.67畝(含蔡家瓏水庫)、仰山河1,098.48畝(含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1,018.74畝(含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17,574.16畝。
4.位置:(略)(略)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蔡家瓏水庫、仰山河、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
5.四至范圍:詳見相關紅線圖。
規(guī)劃利用條件二、自然資源資產的使用條件
(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漁業(yè)權、取水權、文化旅游經營權、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林下種植權。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guī)劃的前提下,根據(jù)自然資源資產的稟賦特點,設置使用條件如下:
(一)漁業(yè)權
1.漁業(yè)權是指針對特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設定的一種以養(yǎng)殖水生動物并取得其所有權的權利。
2.范圍涉及蔡家瓏水庫、香坪水庫、十里香水庫。總面積2,382.35畝(扣除垂釣部分面積300畝)。
3.魚種以水體天然的浮游植物與浮游動物為食,不得投喂人工飼料。禁止人為施肥來培育水體浮游生物餌料。
4.養(yǎng)殖品種以濾食性魚類(鰱、鳙)為主,可適當套養(yǎng)青魚、黃顙魚、鱖、鯽等其他魚類;禁止涉及禽畜的養(yǎng)殖。
5.供應年限20年。
(二)取水權
1.取水權是指依法取得水資源進行使用和管理的權利。
2.范圍涉及龍溪河登記單元1707.15畝(其中水攔關水庫1587.58畝),城鎮(zhèn)居民生活取水的年供水控制量為300.00萬m3、工商業(yè)取水的年供水控制量為500.00萬m3。應根據(jù)水資源可利用量,優(yōu)化節(jié)水灌溉技術措施,符合供水設計保證率的需水量,實現(xiàn)供需平衡,科學編制取水實施方案,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供應年限20年。
(三)文化旅游經營權
1.文化旅游經營權是指在(略)域內相關文化旅游項目管理和運營的權利。
2.經營業(yè)務范圍可包含以下項目:
研學旅游:提供以教育、學習為主的旅游產品,(略)和項目;
休閑垂釣:依托自然水域資源提供垂釣服務;
游船服務:在合法水域內進行游船等水上活動的運營;
經營商亭:在(略)域內提供小型商業(yè)設施,如餐飲、紀念品銷售等;
園區(qū)車輛租賃:在(略)域內提供非機動車租賃服務;
廣告發(fā)布:經營者(略)內享有向社會第三方授權發(fā)布廣告的權利,并可依據(jù)相關約定就該廣告發(fā)布收取相應費用。
3.經營者需遵循地方政府關于(略)域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包括安全、衛(wèi)生、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4.所有項目應尊重和弘揚當?shù)匚幕厣苊馕幕划旈_發(fā)或濫用。
5.結合水域特征,根據(jù)測算要求,水上游船總排水量規(guī)模控制在200噸以內,船體類型大小在總量前提下因項目適宜調配,可適當配置有動力和無動力游船、游艇等。
6.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等相關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規(guī)劃用途。
7.供應年限20年。
(四)河道疏浚與修復權
1.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是指在特定河(略)域內進行河道疏浚經營并獲得砂石及相關資源,以及進行必要的修復和維護的權利。
2.河道(略)域: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仰山河。
3.年控制清淤量60萬m3內。
4.疏浚方案需符合相關開采規(guī)劃的條件要求。疏浚控制邊坡不陡于1:3。
5.供應年限20年。
(五)林下種植權
1.林下種植權是指在森林或林地中,依據(jù)可持續(xù)經營原則,開展種植活動以獲取:(略)
2.(略)域為百丈山-蘿卜潭,面積約9,470.64畝。
3.供應年限20年。
4.林下經濟作物需經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和林業(yè)主管部門同意;禁止施用化肥及農藥,符合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相關要求。
三、自然資源資產的開發(fā)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自然資源資產使用必須遵循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
2.自然資源資產需在設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用途范圍。
3.經營項目中涉及需相關政府部門批準的事項,必須得到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取得相關合法、合規(guī)性文件。
4.對于《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規(guī)定的建設項目,應依法依規(guī)辦理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或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需加強項目施工、運行階段環(huán)境保護措施,減少環(huán)境影響。
5.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按照自然保護地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二)各分類自然資源資產開發(fā)要求
(1)漁業(yè)權
1.需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管理要求建立養(yǎng)殖生產檔案,詳細記錄大水面苗種投放、日常管理、水質調控、病害防治等信息;
2.養(yǎng)殖尾水需符合《淡水池塘養(yǎng)殖水排放要求》(SC/T(略))、《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略))規(guī)定、僅限于水面有機生態(tài)養(yǎng)植,禁止施用農藥。
3.養(yǎng)殖需依據(jù)農業(yè)農村部門相關意見進行合理養(yǎng)殖,放養(yǎng)規(guī)格及密度根據(jù)放養(yǎng)水域的初級生產力及魚種規(guī)格來確定;當所設權能與灌溉、泄洪和蓄洪權能產生沖突時,需征求水利部門意見,配合水利部門進行管理。確保水質達到國家、省、市有關環(huán)保要求。
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5.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取水權
1.生活飲用水必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其中規(guī)定水質應透明、無異味、無有害物資。
2.防止水污染,(略)健康,保護水資源的自然循環(huán)和自凈能力,確保水資源的長期可用性。
3.按照水資源可利用量進行總量控制,確保開發(fā)利用與節(jié)約保護的平衡,滿足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要求,促進節(jié)水型社會建設。
4.工程設計應在批準的規(guī)劃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進行補充調查、勘察,取得可靠的基本資料,確定總體布置方案和主要工程建設內容,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288)、《泵站設計規(guī)范》(GB/T50265)和《機井技術規(guī)范》(GB/T50625)規(guī)定。
5.采用管道輸水的,管材選擇應滿足技術和經濟要求,管徑小于400mm時宜選用塑料管材,地形復雜宜選用聚乙烯塑料管道;管徑大于400mm時可選用玻璃鋼管、鋼筋混泥土管、鋼筒混泥土管;(略)不具備地埋條件時可選用金屬管材。管材允許的工作壓力應不小于水擊時產生的最大壓力;塑料管材允許工作壓力不應低于管道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
6.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7.“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確保河流型飲用水源安全,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
8.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文化旅游經營權
1.經營權只能在指定的地理范圍內使用,經營者不得在未授(略)域內開展任何經營活動。
2.經營者只能從事使用條件賦予的特定類型的活動,且不得經營與生態(tài)保護或賦予權利不符的項目。
3.經營者需要確保在經營過程中保(略)的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任何影(略)環(huán)境和資源完整性的活動需要提前經過批準。
4.任何改建、擴建項目需要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估,確保不會破(略)(略)
5.禁止將污水直排入湖、水庫、河流內。
6.相關娛樂設施的設計、安裝、改造、修理、試驗及檢驗、服務要求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yè)規(guī)范。
7.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防災減災方針,經營或主管單位:(略)
8.需執(zhí)行公安、交通、勞動、質量監(jiān)督、旅游等有關部門制定和頒布的安全法規(guī),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衛(wèi)制。
9.需建立緊急救援機制,并配備專職醫(yī)務人員。設有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應急處理能力強,事故處理及時、妥當,檔案記錄準確、齊全。
10.區(qū)內建設施工之前應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和社會影響評價,污染處理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1.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進行不間斷持續(xù)監(jiān)測,根據(jù)監(jiān)測情況實施反饋式控制管理,當監(jiān)測結果超過有關生態(tài)環(huán)境標準時,應實施治理與恢復措施,直至達到標準。
12.布局需合理,與區(qū)內外的文化氛圍、景觀、自然環(huán)境協(xié)調,無明顯的視覺污染,遵(略)規(guī)(略)政管理規(guī)定,不得影(略)美觀和公共秩序,且需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經營。
13.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14.“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確保河流型飲用水源安全,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
15.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16.項目開發(fā)建設方案需報文旅、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批復后實施。
(4)河道疏浚與修復權
1.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維護河勢穩(wěn)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涉河工程安全,應根據(jù)相關河道采砂規(guī)劃科學合理編制疏浚實施方案并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2.開采高程控制應充分防止對河勢穩(wěn)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涉河工程安全等帶來較大不利影響。
控制開采高程原則上不應低于河道多年平均沖於變化的最低高程,但為防洪安全等需要可改變深泓點或對淤積比較嚴重的河道,經分析研究控制開采高程可適當?shù)陀谏钽c,但要嚴格控制。
3.機具(含運砂船)必須取得交通運輸部門相關證書且配備油水分離器、取得垃圾儲存器等環(huán)保設施,以確保采砂機具舶污染物按《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GB(略))達標排放。
4.禁止作業(yè)期:a、主汛期以及水位超過防洪警戒水位時段;b、珍稀水生動物和漁類資源保護要求的時段以及對水環(huán)境有較大影響的時段;c、涉河工程出現(xiàn)重大險情或者發(fā)生突發(fā)情況時;d、涉河工程施工期間;e、依法劃定的(略)的禁漁期3~6月(若與《環(huán)評報告》沖突,則以《環(huán)評報告》為準);f、依法應當禁采的其它時段。
5.禁止(略)劃定如下:①禁止(略)應嚴格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砂石禁采的相關限制條件進行劃定,國家和有關部門已經明文規(guī)定應當禁采的河(略)域應劃定為禁止(略)
②對維護河勢穩(wěn)定起重要作用的河(略)域。包括控制河勢的重要節(jié)點、重要彎道段凹岸、汊道(略),需控制其發(fā)展的汊道等應劃為禁止(略)
③河道頂沖段、險工、險段、護堤地等對防洪安全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河(略)域列為禁止(略)。兩岸防洪堤臨水側護堤地或邊灘較窄或無邊灘處、深泓靠岸段、河道整治工程(略)域以及其他對防洪安全有不利影(略)域列為禁止(略)
④河道防洪工程、河道和航道整治工程、水庫樞紐、水文觀測設施、水質監(jiān)測設施、航道設施、涵閘以及取水、排水、水電站等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列為禁止(略);橋梁、碼頭、渡口、通信電纜、電力、過河管道、隧道等涉河工程的安全保護范圍以及采砂可能對涉水工程帶來影(略)域列為禁止(略)
⑤對航道穩(wěn)定和通航安全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河(略)域列為禁止(略)
⑥城鎮(zhèn)、農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源(略)和水源(略)應劃定為禁止(略)
⑦各類風景(略)、自然(略)、國際重要濕地、國家和省濕地公園保護(略)列為禁止(略)
⑧水產種質資源(略)、魚類主要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以下簡稱“三場一通道”)等水域列為禁止(略)
⑨河流底泥重金屬超標的水域列為禁止(略)
⑩生態(tài)保護紅線范圍內列為禁止(略)
?對涉河(略)域邊界水事糾紛多發(fā)河(略)域,界線不清或存在重大權屬爭議的水域列為禁止(略)
?城市(略)范圍內的河段列為禁止(略)
?依法應當禁止疏浚的(略)域。
(5)林下種植權
1.在開展林下種植時,必須遵循生態(tài)保護原則,確保不對林地造成不可逆的負面影響,(略)的穩(wěn)定性和多樣性。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林下種植活動應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確保林地性質不被改變。
3.在林下種植過程中,(略)造成威脅的外來入侵物種,以保護本地生物多樣性。
4.從事林下種植的經營主體需提交林地使用申請,并編制詳細的經營方案和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確保活動符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和生態(tài)保護要求。
5.林下種植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如《造林技術規(guī)程》、《森林撫育規(guī)程》等,確保種植活動科學、規(guī)范地進行。
6.在劃定的天然林重點(略)域、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略)范圍內的林地、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內的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生態(tài)脆弱的林地等生態(tài)(略)域內,禁止開展林下種植活動。
其他情況說明(一)相關違約責任
(1)競得入選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競得入選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競得入選人不按規(guī)定簽訂《供應合同》,或放棄競得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應當承擔相應違規(guī)違約和法律責任,競買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3)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供應價款。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供應價款的,延期超過60日,供應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已支付的供應價款,并且供應人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4)本次供應的成交價款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費用,不包括其他費用。
(5)經公開招標委托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產生服務費用合計約300萬元,該筆費用最終由本項目組合供應的受讓方承擔,請各意向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綜合考慮上述費用。
(6)合同簽訂6個月繳納供應價款20%的首付款,競買保證金可以抵扣供應價款。首付款繳納后,余款繳納期限為合同簽訂后1年內。
(二)納稅義務
競得人簽訂供應合同后應及時向稅務征收機關辦理納稅或免稅申報,并在稅務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費的,相關責任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四)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掛牌起始價:38200萬元。
(五)保證金或保函金額:7640萬元。
(六)出讓年限:20年。
(七)增價幅度:100萬元及其整數(shù)倍。
二、競買申請條件和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略)上掛牌公告和掛牌須知中明確的資格條件,(略)上掛牌活動。
三、確定競得入選人方式:(略)
(略)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入選人。
四、報名及保證金到賬(電子保函生效)截止時間
(略)(略)(略)),提交申請。競買保證金到賬及電子保函生效截止時間為2025年08月05日17時00分。
溫馨提示:
1、競買人必須以本人賬戶,(略)(略)內;或以本人身份辦理電子保函。
2、為避免因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或電子保函生效時間延誤,影響您順利獲取:(略)
3、網上交易競買保證金幣種為人民幣。
五、(略)
掛牌報價時間為:
ZCE(略)號江西省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略):00:00至(略):00:00。
(略)址:(略)(https://(略))。
六、出讓資料獲取:(略)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須知及其他出讓文件。(略)查看和打印。
七、資格審查
(略)上出讓實行競得入選人資格后審制度,(略)按規(guī)定遞交競買申請并按時足額交納了競買保證金后,(略)將自動頒發(fā)《競買保證金到賬確認書》,確認其競買資格,(略)上交易的競得入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如因競得入選人的資格審查未通過,造成本次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不成交的,由競得入選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八、風險提示
競買人應該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網上掛牌報價截止之前,競買人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報價才有資格參加限時競價。
(略)請使用Win10,瀏覽器請使用谷歌、火狐;(略)上交易操作有影響。數(shù)字證書驅動到江西CA(略)站下載,并正確安裝。(略)絡運行環(huán)境。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電話:(略)
聯(lián)系人:(略)
(略)((略)
2025年06月25日
(略)上掛牌出讓須知
參照《關于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經(略)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
一、出讓人、有關機構及其聯(lián)系方式:(略)
(一)出讓人及承辦機構
(略)上掛牌出讓人為(略)自然資源局,(略)((略))。
(二)出讓人及有關機構聯(lián)系方式:(略)
1、(略)自然資源局聯(lián)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聯(lián)系人:(略)
聯(lián)系電話:(略)
2、(略)((略))聯(lián)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聯(lián)系人:(略)
聯(lián)系電話:(略)
3、(略)聯(lián)系方式:(略)
地址:(略)
服務熱線:(略)0
(略)市辦理數(shù)字證書Ukey地址:(略)
二、(略)上掛牌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三、出讓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的出讓條款、限制條款及其他情況說明
(一)(略):ZCE(略)
(二)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詳情:
(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詳情
概況一、擬供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概況
1.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名稱:(略)
2.供應標的物:(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主要為:漁業(yè)權、取水權、文化旅游經營權、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林下種植權。
3.單元總面積(自然資源登記簿載明的國有面積):
黃沙港2,103.66畝、石鼻河985.71畝、澡溪河158.07畝、朱橋河108.36畝、港尾河56.43畝、龍溪河1707.15畝(含水攔關水庫)、烏崗河1,460.67畝(含蔡家瓏水庫)、仰山河1,098.48畝(含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1,018.74畝(含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17,574.16畝。
4.位置:(略)(略)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蔡家瓏水庫、仰山河、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
5.四至范圍:詳見相關紅線圖。
規(guī)劃利用條件二、自然資源資產的使用條件
(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漁業(yè)權、取水權、文化旅游經營權、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林下種植權。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guī)劃的前提下,根據(jù)自然資源資產的稟賦特點,設置使用條件如下:
(一)漁業(yè)權
1.漁業(yè)權是指針對特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設定的一種以養(yǎng)殖水生動物并取得其所有權的權利。
2.范圍涉及蔡家瓏水庫、香坪水庫、十里香水庫。總面積2,382.35畝(扣除垂釣部分面積300畝)。
3.魚種以水體天然的浮游植物與浮游動物為食,不得投喂人工飼料。禁止人為施肥來培育水體浮游生物餌料。
4.養(yǎng)殖品種以濾食性魚類(鰱、鳙)為主,可適當套養(yǎng)青魚、黃顙魚、鱖、鯽等其他魚類;禁止涉及禽畜的養(yǎng)殖。
5.供應年限20年。
(二)取水權
1.取水權是指依法取得水資源進行使用和管理的權利。
2.范圍涉及龍溪河登記單元1707.15畝(其中水攔關水庫1587.58畝),城鎮(zhèn)居民生活取水的年供水控制量為300.00萬m3、工商業(yè)取水的年供水控制量為500.00萬m3。應根據(jù)水資源可利用量,優(yōu)化節(jié)水灌溉技術措施,符合供水設計保證率的需水量,實現(xiàn)供需平衡,科學編制取水實施方案,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供應年限20年。
(三)文化旅游經營權
1.文化旅游經營權是指在(略)域內相關文化旅游項目管理和運營的權利。
2.經營業(yè)務范圍可包含以下項目:
研學旅游:提供以教育、學習為主的旅游產品,(略)和項目;
休閑垂釣:依托自然水域資源提供垂釣服務;
游船服務:在合法水域內進行游船等水上活動的運營;
經營商亭:在(略)域內提供小型商業(yè)設施,如餐飲、紀念品銷售等;
園區(qū)車輛租賃:在(略)域內提供非機動車租賃服務;
廣告發(fā)布:經營者(略)內享有向社會第三方授權發(fā)布廣告的權利,并可依據(jù)相關約定就該廣告發(fā)布收取相應費用。
3.經營者需遵循地方政府關于(略)域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包括安全、衛(wèi)生、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4.所有項目應尊重和弘揚當?shù)匚幕厣苊馕幕划旈_發(fā)或濫用。
5.結合水域特征,根據(jù)測算要求,水上游船總排水量規(guī)模控制在200噸以內,船體類型大小在總量前提下因項目適宜調配,可適當配置有動力和無動力游船、游艇等。
6.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等相關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規(guī)劃用途。
7.供應年限20年。
(四)河道疏浚與修復權
1.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是指在特定河(略)域內進行河道疏浚經營并獲得砂石及相關資源,以及進行必要的修復和維護的權利。
2.河道(略)域: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仰山河。
3.年控制清淤量60萬m3內。
4.疏浚方案需符合相關開采規(guī)劃的條件要求。疏浚控制邊坡不陡于1:3。
5.供應年限20年。
(五)林下種植權
1.林下種植權是指在森林或林地中,依據(jù)可持續(xù)經營原則,開展種植活動以獲取:(略)
2.(略)域為百丈山-蘿卜潭,面積約9,470.64畝。
3.供應年限20年。
4.林下經濟作物需經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和林業(yè)主管部門同意;禁止施用化肥及農藥,符合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相關要求。
三、自然資源資產的開發(fā)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自然資源資產使用必須遵循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
2.自然資源資產需在設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用途范圍。
3.經營項目中涉及需相關政府部門批準的事項,必須得到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取得相關合法、合規(guī)性文件。
4.對于《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規(guī)定的建設項目,應依法依規(guī)辦理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或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需加強項目施工、運行階段環(huán)境保護措施,減少環(huán)境影響。
5.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按照自然保護地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二)各分類自然資源資產開發(fā)要求
(1)漁業(yè)權
1.需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管理要求建立養(yǎng)殖生產檔案,詳細記錄大水面苗種投放、日常管理、水質調控、病害防治等信息;
2.養(yǎng)殖尾水需符合《淡水池塘養(yǎng)殖水排放要求》(SC/T(略))、《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略))規(guī)定、僅限于水面有機生態(tài)養(yǎng)植,禁止施用農藥。
3.養(yǎng)殖需依據(jù)農業(yè)農村部門相關意見進行合理養(yǎng)殖,放養(yǎng)規(guī)格及密度根據(jù)放養(yǎng)水域的初級生產力及魚種規(guī)格來確定;當所設權能與灌溉、泄洪和蓄洪權能產生沖突時,需征求水利部門意見,配合水利部門進行管理。確保水質達到國家、省、市有關環(huán)保要求。
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5.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取水權
1.生活飲用水必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其中規(guī)定水質應透明、無異味、無有害物資。
2.防止水污染,(略)健康,保護水資源的自然循環(huán)和自凈能力,確保水資源的長期可用性。
3.按照水資源可利用量進行總量控制,確保開發(fā)利用與節(jié)約保護的平衡,滿足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要求,促進節(jié)水型社會建設。
4.工程設計應在批準的規(guī)劃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進行補充調查、勘察,取得可靠的基本資料,確定總體布置方案和主要工程建設內容,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288)、《泵站設計規(guī)范》(GB/T50265)和《機井技術規(guī)范》(GB/T50625)規(guī)定。
5.采用管道輸水的,管材選擇應滿足技術和經濟要求,管徑小于400mm時宜選用塑料管材,地形復雜宜選用聚乙烯塑料管道;管徑大于400mm時可選用玻璃鋼管、鋼筋混泥土管、鋼筒混泥土管;(略)不具備地埋條件時可選用金屬管材。管材允許的工作壓力應不小于水擊時產生的最大壓力;塑料管材允許工作壓力不應低于管道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
6.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7.“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確保河流型飲用水源安全,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
8.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文化旅游經營權
1.經營權只能在指定的地理范圍內使用,經營者不得在未授(略)域內開展任何經營活動。
2.經營者只能從事使用條件賦予的特定類型的活動,且不得經營與生態(tài)保護或賦予權利不符的項目。
3.經營者需要確保在經營過程中保(略)的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任何影(略)環(huán)境和資源完整性的活動需要提前經過批準。
4.任何改建、擴建項目需要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估,確保不會破(略)(略)
5.禁止將污水直排入湖、水庫、河流內。
6.相關娛樂設施的設計、安裝、改造、修理、試驗及檢驗、服務要求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yè)規(guī)范。
7.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防災減災方針,經營或主管單位:(略)
8.需執(zhí)行公安、交通、勞動、質量監(jiān)督、旅游等有關部門制定和頒布的安全法規(guī),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衛(wèi)制。
9.需建立緊急救援機制,并配備專職醫(yī)務人員。設有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應急處理能力強,事故處理及時、妥當,檔案記錄準確、齊全。
10.區(qū)內建設施工之前應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和社會影響評價,污染處理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1.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進行不間斷持續(xù)監(jiān)測,根據(jù)監(jiān)測情況實施反饋式控制管理,當監(jiān)測結果超過有關生態(tài)環(huán)境標準時,應實施治理與恢復措施,直至達到標準。
12.布局需合理,與區(qū)內外的文化氛圍、景觀、自然環(huán)境協(xié)調,無明顯的視覺污染,遵(略)規(guī)(略)政管理規(guī)定,不得影(略)美觀和公共秩序,且需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經營。
13.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14.“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確保河流型飲用水源安全,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
15.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16.項目開發(fā)建設方案需報文旅、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批復后實施。
(4)河道疏浚與修復權
1.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維護河勢穩(wěn)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涉河工程安全,應根據(jù)相關河道采砂規(guī)劃科學合理編制疏浚實施方案并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2.開采高程控制應充分防止對河勢穩(wěn)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涉河工程安全等帶來較大不利影響。
控制開采高程原則上不應低于河道多年平均沖於變化的最低高程,但為防洪安全等需要可改變深泓點或對淤積比較嚴重的河道,經分析研究控制開采高程可適當?shù)陀谏钽c,但要嚴格控制。
3.機具(含運砂船)必須取得交通運輸部門相關證書且配備油水分離器、取得垃圾儲存器等環(huán)保設施,以確保采砂機具舶污染物按《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GB(略))達標排放。
4.禁止作業(yè)期:a、主汛期以及水位超過防洪警戒水位時段;b、珍稀水生動物和漁類資源保護要求的時段以及對水環(huán)境有較大影響的時段;c、涉河工程出現(xiàn)重大險情或者發(fā)生突發(fā)情況時;d、涉河工程施工期間;e、依法劃定的(略)的禁漁期3~6月(若與《環(huán)評報告》沖突,則以《環(huán)評報告》為準);f、依法應當禁采的其它時段。
5.禁止(略)劃定如下:①禁止(略)應嚴格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砂石禁采的相關限制條件進行劃定,國家和有關部門已經明文規(guī)定應當禁采的河(略)域應劃定為禁止(略)
②對維護河勢穩(wěn)定起重要作用的河(略)域。包括控制河勢的重要節(jié)點、重要彎道段凹岸、汊道(略),需控制其發(fā)展的汊道等應劃為禁止(略)
③河道頂沖段、險工、險段、護堤地等對防洪安全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河(略)域列為禁止(略)。兩岸防洪堤臨水側護堤地或邊灘較窄或無邊灘處、深泓靠岸段、河道整治工程(略)域以及其他對防洪安全有不利影(略)域列為禁止(略)
④河道防洪工程、河道和航道整治工程、水庫樞紐、水文觀測設施、水質監(jiān)測設施、航道設施、涵閘以及取水、排水、水電站等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列為禁止(略);橋梁、碼頭、渡口、通信電纜、電力、過河管道、隧道等涉河工程的安全保護范圍以及采砂可能對涉水工程帶來影(略)域列為禁止(略)
⑤對航道穩(wěn)定和通航安全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河(略)域列為禁止(略)
⑥城鎮(zhèn)、農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源(略)和水源(略)應劃定為禁止(略)
⑦各類風景(略)、自然(略)、國際重要濕地、國家和省濕地公園保護(略)列為禁止(略)
⑧水產種質資源(略)、魚類主要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以下簡稱“三場一通道”)等水域列為禁止(略)
⑨河流底泥重金屬超標的水域列為禁止(略)
⑩生態(tài)保護紅線范圍內列為禁止(略)
?對涉河(略)域邊界水事糾紛多發(fā)河(略)域,界線不清或存在重大權屬爭議的水域列為禁止(略)
?城市(略)范圍內的河段列為禁止(略)
?依法應當禁止疏浚的(略)域。
(5)林下種植權
1.在開展林下種植時,必須遵循生態(tài)保護原則,確保不對林地造成不可逆的負面影響,(略)的穩(wěn)定性和多樣性。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林下種植活動應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確保林地性質不被改變。
3.在林下種植過程中,(略)造成威脅的外來入侵物種,以保護本地生物多樣性。
4.從事林下種植的經營主體需提交林地使用申請,并編制詳細的經營方案和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確保活動符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和生態(tài)保護要求。
5.林下種植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如《造林技術規(guī)程》、《森林撫育規(guī)程》等,確保種植活動科學、規(guī)范地進行。
6.在劃定的天然林重點(略)域、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略)范圍內的林地、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內的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生態(tài)脆弱的林地等生態(tài)(略)域內,禁止開展林下種植活動。
其他情況說明(一)相關違約責任
(1)競得入選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競得入選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競得入選人不按規(guī)定簽訂《供應合同》,或放棄競得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應當承擔相應違規(guī)違約和法律責任,競買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3)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供應價款。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供應價款的,延期超過60日,供應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已支付的供應價款,并且供應人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4)本次供應的成交價款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費用,不包括其他費用。
(5)經公開招標委托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產生服務費用合計約300萬元,該筆費用最終由本項目組合供應的受讓方承擔,請各意向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綜合考慮上述費用。
(6)合同簽訂6個月繳納供應價款20%的首付款,競買保證金可以抵扣供應價款。首付款繳納后,余款繳納期限為合同簽訂后1年內。
(二)納稅義務
競得人簽訂供應合同后應及時向稅務征收機關辦理納稅或免稅申報,并在稅務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費的,相關責任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四、競買申請條件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略)上出讓公告和出讓須知中明確的資格條件,(略)上掛牌出讓活動。
五、掛牌交易及競買保證金交納(電子保函辦理)時間
(一)本次掛牌交易定于:2025年07月24日09:00:00至2025年08月07日16:00:(略)(略)(https://(略))。((略))進行。
(二)競買保證金到賬及電子保函生效截止時間為:2025年08月05日17:00:00。
溫馨提示:為避免因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延誤,影響您順利獲取:(略)
六、掛牌交易起始價、增價幅度、競買保證金(電子保函)
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名稱:(略)
(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按總價(略)0
總價38200
電子保函期限不少于6個月。
七、競買申請
(一)在提交競買申請之前,競買申請人應當仔細閱讀掛牌公告、須知和其他相關文件。
(二)競買申請人應當取得有效數(shù)字證書,(略)上交易競買活動。(略)站查看數(shù)字證書辦理指南。
競買申請人應妥善保管數(shù)字證書及其密碼,如有遺失或者損毀數(shù)字證書、遺忘或者泄露密碼的,應及時到原辦理機構辦理掛失,并重新申領。競買申請人登記信息有變化的,應及時到數(shù)字證書服務機構進行信息變更。
(三)競買申請人應在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8月05(略),查看公告、須知及其他相關文件,提交競買申請。(略)上交易相關文件及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信息有疑問的,(略)((略))咨詢。
(四)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交易規(guī)則、公告、須知、其他相關文件、自然資源組合包現(xiàn)狀等無異議,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完全接受。
(五)(略)提交競買申請后,(略)(略)。競買人必須以本人賬戶,(略)(略),從競買人本人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略)不予受理,競買人不能獲得競買資格;(略)提交競買申請后選擇開具電子保函的,競買人必須以本人身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電子保函開具。每次提交競買申請及交納競買保證金或開具電子保函只對應一宗資產,競買多宗資產的,應分別提交申請并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或分別開具電子保函。
(六)競買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足額交納了競買保證金至指定賬戶的(以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時間為準)或按要求開具電子保函的,(略)會自動頒發(fā)《競買保證金到賬確認書》,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沒有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或按要求開具電子保函的,不能獲得競買資格。
八、掛牌報價、競價
(一)本次掛牌未設底價。(略)進行掛牌競價。(略)上掛牌起始價為38200萬元,溢價部分按(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占比為100%,報價按總價方式:(略)
(二)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三)網上掛牌報價截止時,無競買人報價,掛牌不成交。
(四)網上掛牌報價截止前,競買人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報價,方有資格參加限時競價。
(五)網上掛牌報價截止時,有符合條件的競買人自動進入限時競價程序。
(六)網上限時競價時,(略)以4分鐘為競價時限,以當前最高報價至少增加一個加價幅度進行,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略)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重新倒計時。4分鐘倒計時截止,(略)將不再接受新的報價并顯示最高報價。網上掛牌報價、限時競價截止時,(略)將自動關閉報價通道,并公布競價結果。
九、交易服務費交納
(略)上交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略)在線打印《交易服務費交納通知書》,足額交納交易服務費。
交易服務費參照《江西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交易服務收費等經營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fā)改收費(2017)922號)關于產權交易服務收費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收費標準詳見下表。
江西省產權交易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成交金額(萬元)收費標準(%)備注
協(xié)議交易1000及以下0.45協(xié)議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最低不少于900元,可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也可經交易雙方協(xié)商,由一方承擔。
1000以上至20000.36
2000以上至50000.27
5000以上0.18
競價交易1000及以下2.475(一)競價交易時,在收取協(xié)議交易服務費的基礎上,另收競價成交服務服務費。(二)競價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每宗項目收費最低不少于(略)。可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也可經交易雙方協(xié)商,由一方承擔。
1000以上至20001.98
2000以上至50001.485
5000以上0.99
因延期支付交易服務費造成逾期簽訂《成交確認書》及供應合同的,由競得入選人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十、資格審查、成交確認及合同簽訂
(略)上交易前不對競買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網上交易結束后,對競得入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一)競得入選人資格審查
(略)上交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略)((略))進行資格審查。
1、企業(yè)法人競得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證書或法人單位:(略)
(3)競得入選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4)競得入選人在線打印的《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到賬確認書》、《競得入選人確認書》。
上述文件為復印件的,應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競買申請人公章,同時提交原件核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資格審查不能通過,競得結果無效,該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1.競得入選人不符合競買資格要求的;
2.提交核對的文件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二)簽訂《成交確認書》
競得入選人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上述資料并經審查符合競買資格的,(略)((略))與競得入選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委托他人代簽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三)出讓結果公示
成交結果公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略)站、(略)(略)站向社會公示。
(四)簽訂供應合同
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競得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按要求與組合供應主體簽訂供應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五)繳納供應價款
競得人應當按照供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供應價款。
十一、掛牌中止或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上交易公告,(略)上交易活動:
(一)司法機關、(略)上交易活動的;
(二)因相關政策、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規(guī)劃條件等發(fā)生變化,對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重大影響的;
(三)(略)軟、硬件故障,(略)絡專線故障,網上交易CA(略)故障,(略)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略)不能正常運行的;
(四)因網絡入侵等非可控因素,(略)不能正常運行的;
(五)(略)上交易活動的其他情形。
(略)上交易中止時間超過5日內不能恢復交易的,該項交易自動終止。競買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全額退還。網上交易中止事項消除后,(略)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確交易時間,(略)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競買資格的,其競買資格在本次交易期內(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復交易后)有效。
十二、注意事項
(一)(略)上交易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買申請人或競買人自行承擔。
(二)《成交確認書》對出讓人和競得入選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擅自改變競得結果,或者競得入選人、競得人放棄競得結果的,應當承擔相應違規(guī)違約及法律責任。
(三)競得人使用人民幣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供應合同后轉作受讓自然資源資產的定金,定金以供應合同約定的金額為準。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競得人使用電子保函的,在按供應合同約定足額繳納出讓金首付款或全部出讓金后,憑繳款憑證、電子保函及供應合同等到交易機構申請撤銷。未競得人辦理的電子保函,(略)上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撤銷。
(四)網上交易(略)記錄到賬時間為準外,(略)服務器時間為準,(略)服務器的時間為依據(jù)。
(五)競得入選人(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或開具的電子保函擔保金額和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2、逾期或拒絕簽訂供應合同的;
3、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六)(略)絡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軟、硬件出現(xiàn)故障和遺失數(shù)字證書或遺忘、泄露密碼等原因,(略)進行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網上交易活動不中止。
(略)絡環(huán)境等遭遇人為攻擊等,導致無法參與正常報價競價的,可向所在(略)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報案。
(七)(略)請使用Win10,瀏覽器請使用谷歌、火狐瀏覽器,(略)上交易操作有影響。數(shù)字證書驅動到江西CA(略)站下載,并正確安裝。(略)絡運行環(huán)境。
(八)交易發(fā)生爭議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處理。
(九)競買人應做好個人信息和競買地點:(略)
(略)((略)
2025年06月25日
資產起始價(萬元)38200
面積26271.43畝
出讓年限20年
(略)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蔡家瓏水庫、仰山河、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
概況一、擬供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概況
1.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名稱:(略)
2.供應標的物:(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主要為:漁業(yè)權、取水權、文化旅游經營權、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林下種植權。
3.單元總面積(自然資源登記簿載明的國有面積):
黃沙港2,103.66畝、石鼻河985.71畝、澡溪河158.07畝、朱橋河108.36畝、港尾河56.43畝、龍溪河1707.15畝(含水攔關水庫)、烏崗河1,460.67畝(含蔡家瓏水庫)、仰山河1,098.48畝(含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1,018.74畝(含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17,574.16畝。
4.位置:(略)(略)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蔡家瓏水庫、仰山河、香坪水庫、天工開物省級森林公園、十里香水庫、百丈山-蘿卜潭。
5.四至范圍:詳見相關紅線圖。
自然資源資產規(guī)劃利用條件二、自然資源資產的使用條件
(略)黃沙港等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漁業(yè)權、取水權、文化旅游經營權、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林下種植權。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guī)劃的前提下,根據(jù)自然資源資產的稟賦特點,設置使用條件如下:
(一)漁業(yè)權
1.漁業(yè)權是指針對特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設定的一種以養(yǎng)殖水生動物并取得其所有權的權利。
2.范圍涉及蔡家瓏水庫、香坪水庫、十里香水庫。總面積2,382.35畝(扣除垂釣部分面積300畝)。
3.魚種以水體天然的浮游植物與浮游動物為食,不得投喂人工飼料。禁止人為施肥來培育水體浮游生物餌料。
4.養(yǎng)殖品種以濾食性魚類(鰱、鳙)為主,可適當套養(yǎng)青魚、黃顙魚、鱖、鯽等其他魚類;禁止涉及禽畜的養(yǎng)殖。
5.供應年限20年。
(二)取水權
1.取水權是指依法取得水資源進行使用和管理的權利。
2.范圍涉及龍溪河登記單元1707.15畝(其中水攔關水庫1587.58畝),城鎮(zhèn)居民生活取水的年供水控制量為300.00萬m3、工商業(yè)取水的年供水控制量為500.00萬m3。應根據(jù)水資源可利用量,優(yōu)化節(jié)水灌溉技術措施,符合供水設計保證率的需水量,實現(xiàn)供需平衡,科學編制取水實施方案,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供應年限20年。
(三)文化旅游經營權
1.文化旅游經營權是指在(略)域內相關文化旅游項目管理和運營的權利。
2.經營業(yè)務范圍可包含以下項目:
研學旅游:提供以教育、學習為主的旅游產品,(略)和項目;
休閑垂釣:依托自然水域資源提供垂釣服務;
游船服務:在合法水域內進行游船等水上活動的運營;
經營商亭:在(略)域內提供小型商業(yè)設施,如餐飲、紀念品銷售等;
園區(qū)車輛租賃:在(略)域內提供非機動車租賃服務;
廣告發(fā)布:經營者(略)內享有向社會第三方授權發(fā)布廣告的權利,并可依據(jù)相關約定就該廣告發(fā)布收取相應費用。
3.經營者需遵循地方政府關于(略)域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包括安全、衛(wèi)生、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4.所有項目應尊重和弘揚當?shù)匚幕厣苊馕幕划旈_發(fā)或濫用。
5.結合水域特征,根據(jù)測算要求,水上游船總排水量規(guī)模控制在200噸以內,船體類型大小在總量前提下因項目適宜調配,可適當配置有動力和無動力游船、游艇等。
6.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等相關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規(guī)劃用途。
7.供應年限20年。
(四)河道疏浚與修復權
1.河道疏浚與修復權是指在特定河(略)域內進行河道疏浚經營并獲得砂石及相關資源,以及進行必要的修復和維護的權利。
2.河道(略)域:黃沙港、石鼻河、澡溪河、朱橋河、港尾河、龍溪河、烏崗河、仰山河。
3.年控制清淤量60萬m3內。
4.疏浚方案需符合相關開采規(guī)劃的條件要求。疏浚控制邊坡不陡于1:3。
5.供應年限20年。
(五)林下種植權
1.林下種植權是指在森林或林地中,依據(jù)可持續(xù)經營原則,開展種植活動以獲取:(略)
2.(略)域為百丈山-蘿卜潭,面積約9,470.64畝。
3.供應年限20年。
4.林下經濟作物需經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和林業(yè)主管部門同意;禁止施用化肥及農藥,符合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相關要求。
三、自然資源資產的開發(fā)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自然資源資產使用必須遵循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
2.自然資源資產需在設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用途范圍。
3.經營項目中涉及需相關政府部門批準的事項,必須得到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取得相關合法、合規(guī)性文件。
4.對于《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規(guī)定的建設項目,應依法依規(guī)辦理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或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需加強項目施工、運行階段環(huán)境保護措施,減少環(huán)境影響。
5.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按照自然保護地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二)各分類自然資源資產開發(fā)要求
(1)漁業(yè)權
1.需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管理要求建立養(yǎng)殖生產檔案,詳細記錄大水面苗種投放、日常管理、水質調控、病害防治等信息;
2.養(yǎng)殖尾水需符合《淡水池塘養(yǎng)殖水排放要求》(SC/T(略))、《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略))規(guī)定、僅限于水面有機生態(tài)養(yǎng)植,禁止施用農藥。
3.養(yǎng)殖需依據(jù)農業(yè)農村部門相關意見進行合理養(yǎng)殖,放養(yǎng)規(guī)格及密度根據(jù)放養(yǎng)水域的初級生產力及魚種規(guī)格來確定;當所設權能與灌溉、泄洪和蓄洪權能產生沖突時,需征求水利部門意見,配合水利部門進行管理。確保水質達到國家、省、市有關環(huán)保要求。
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5.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取水權
1.生活飲用水必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其中規(guī)定水質應透明、無異味、無有害物資。
2.防止水污染,(略)健康,保護水資源的自然循環(huán)和自凈能力,確保水資源的長期可用性。
3.按照水資源可利用量進行總量控制,確保開發(fā)利用與節(jié)約保護的平衡,滿足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要求,促進節(jié)水型社會建設。
4.工程設計應在批準的規(guī)劃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進行補充調查、勘察,取得可靠的基本資料,確定總體布置方案和主要工程建設內容,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288)、《泵站設計規(guī)范》(GB/T50265)和《機井技術規(guī)范》(GB/T50625)規(guī)定。
5.采用管道輸水的,管材選擇應滿足技術和經濟要求,管徑小于400mm時宜選用塑料管材,地形復雜宜選用聚乙烯塑料管道;管徑大于400mm時可選用玻璃鋼管、鋼筋混泥土管、鋼筒混泥土管;(略)不具備地埋條件時可選用金屬管材。管材允許的工作壓力應不小于水擊時產生的最大壓力;塑料管材允許工作壓力不應低于管道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
6.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7.“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確保河流型飲用水源安全,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
8.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文化旅游經營權
1.經營權只能在指定的地理范圍內使用,經營者不得在未授(略)域內開展任何經營活動。
2.經營者只能從事使用條件賦予的特定類型的活動,且不得經營與生態(tài)保護或賦予權利不符的項目。
3.經營者需要確保在經營過程中保(略)的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任何影(略)環(huán)境和資源完整性的活動需要提前經過批準。
4.任何改建、擴建項目需要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估,確保不會破(略)(略)
5.禁止將污水直排入湖、水庫、河流內。
6.相關娛樂設施的設計、安裝、改造、修理、試驗及檢驗、服務要求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yè)規(guī)范。
7.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防災減災方針,經營或主管單位:(略)
8.需執(zhí)行公安、交通、勞動、質量監(jiān)督、旅游等有關部門制定和頒布的安全法規(guī),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衛(wèi)制。
9.需建立緊急救援機制,并配備專職醫(yī)務人員。設有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應急處理能力強,事故處理及時、妥當,檔案記錄準確、齊全。
10.區(qū)內建設施工之前應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和社會影響評價,污染處理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1.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進行不間斷持續(xù)監(jiān)測,根據(jù)監(jiān)測情況實施反饋式控制管理,當監(jiān)測結果超過有關生態(tài)環(huán)境標準時,應實施治理與恢復措施,直至達到標準。
12.布局需合理,與區(qū)內外的文化氛圍、景觀、自然環(huán)境協(xié)調,無明顯的視覺污染,遵(略)規(guī)(略)政管理規(guī)定,不得影(略)美觀和公共秩序,且需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經營。
13.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14.“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略)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確保河流型飲用水源安全,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
15.相關涉河(湖)建設方案需按照審批權限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16.項目開發(fā)建設方案需報文旅、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批復后實施。
(4)河道疏浚與修復權
1.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維護河勢穩(wěn)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涉河工程安全,應根據(jù)相關河道采砂規(guī)劃科學合理編制疏浚實施方案并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2.開采高程控制應充分防止對河勢穩(wěn)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涉河工程安全等帶來較大不利影響。
控制開采高程原則上不應低于河道多年平均沖於變化的最低高程,但為防洪安全等需要可改變深泓點或對淤積比較嚴重的河道,經分析研究控制開采高程可適當?shù)陀谏钽c,但要嚴格控制。
3.機具(含運砂船)必須取得交通運輸部門相關證書且配備油水分離器、取得垃圾儲存器等環(huán)保設施,以確保采砂機具舶污染物按《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GB(略))達標排放。
4.禁止作業(yè)期:a、主汛期以及水位超過防洪警戒水位時段;b、珍稀水生動物和漁類資源保護要求的時段以及對水環(huán)境有較大影響的時段;c、涉河工程出現(xiàn)重大險情或者發(fā)生突發(fā)情況時;d、涉河工程施工期間;e、依法劃定的(略)的禁漁期3~6月(若與《環(huán)評報告》沖突,則以《環(huán)評報告》為準);f、依法應當禁采的其它時段。
5.禁止(略)劃定如下:①禁止(略)應嚴格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砂石禁采的相關限制條件進行劃定,國家和有關部門已經明文規(guī)定應當禁采的河(略)域應劃定為禁止(略)
②對維護河勢穩(wěn)定起重要作用的河(略)域。包括控制河勢的重要節(jié)點、重要彎道段凹岸、汊道(略),需控制其發(fā)展的汊道等應劃為禁止(略)
③河道頂沖段、險工、險段、護堤地等對防洪安全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河(略)域列為禁止(略)。兩岸防洪堤臨水側護堤地或邊灘較窄或無邊灘處、深泓靠岸段、河道整治工程(略)域以及其他對防洪安全有不利影(略)域列為禁止(略)
④河道防洪工程、河道和航道整治工程、水庫樞紐、水文觀測設施、水質監(jiān)測設施、航道設施、涵閘以及取水、排水、水電站等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列為禁止(略);橋梁、碼頭、渡口、通信電纜、電力、過河管道、隧道等涉河工程的安全保護范圍以及采砂可能對涉水工程帶來影(略)域列為禁止(略)
⑤對航道穩(wěn)定和通航安全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河(略)域列為禁止(略)
⑥城鎮(zhèn)、農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源(略)和水源(略)應劃定為禁止(略)
⑦各類風景(略)、自然(略)、國際重要濕地、國家和省濕地公園保護(略)列為禁止(略)
⑧水產種質資源(略)、魚類主要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以下簡稱“三場一通道”)等水域列為禁止(略)
⑨河流底泥重金屬超標的水域列為禁止(略)
⑩生態(tài)保護紅線范圍內列為禁止(略)
?對涉河(略)域邊界水事糾紛多發(fā)河(略)域,界線不清或存在重大權屬爭議的水域列為禁止(略)
?城市(略)范圍內的河段列為禁止(略)
?依法應當禁止疏浚的(略)域。
(5)林下種植權
1.在開展林下種植時,必須遵循生態(tài)保護原則,確保不對林地造成不可逆的負面影響,(略)的穩(wěn)定性和多樣性。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林下種植活動應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確保林地性質不被改變。
3.在林下種植過程中,(略)造成威脅的外來入侵物種,以保護本地生物多樣性。
4.從事林下種植的經營主體需提交林地使用申請,并編制詳細的經營方案和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確保活動符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和生態(tài)保護要求。
5.林下種植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如《造林技術規(guī)程》、《森林撫育規(guī)程》等,確保種植活動科學、規(guī)范地進行。
6.在劃定的天然林重點(略)域、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略)范圍內的林地、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內的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生態(tài)脆弱的林地等生態(tài)(略)域內,禁止開展林下種植活動。
其他情況說明(一)相關違約責任
(1)競得入選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競得入選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競得入選人不按規(guī)定簽訂《供應合同》,或放棄競得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應當承擔相應違規(guī)違約和法律責任,競買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3)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供應價款。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供應價款的,延期超過60日,供應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已支付的供應價款,并且供應人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4)本次供應的成交價款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費用,不包括其他費用。
(5)經公開招標委托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產生服務費用合計約300萬元,該筆費用最終由本項目組合供應的受讓方承擔,請各意向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綜合考慮上述費用。
(6)合同簽訂6個月繳納供應價款20%的首付款,競買保證金可以抵扣供應價款。首付款繳納后,余款繳納期限為合同簽訂后1年內。
(二)納稅義務
競得人簽訂供應合同后應及時向稅務征收機關辦理納稅或免稅申報,并在稅務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費的,相關責任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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