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等5戶債權資產。
一、
(略)債權概況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略)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35,365,654.13元。其中:本金29,253,444.69元,利息6,077,612.08元,其他墊付費用34,597.36元,以上利息計算至2024年1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
(略)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1996年12月19日,位于
(略),經營范圍:木器家具、裝飾材料、金屬制品、塑料、建筑材料銷售;商業(yè)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注冊資金516萬,企業(yè)性質:私營企業(yè),股東:
(略)、趙旭君。該企業(yè)目前經營正常。
(三)擔保人基本情況
(略),該企業(yè)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成立于2000年09月12日,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略),注冊地址:
(略)
(略),該企業(yè)成立于2003年09月24日成立,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816965U,注冊地址:
(略)
王蕓雪,女,
(略)(略)。
馬志榮,男,住寧
(略)(略)。
黃蘇南,男,
(略)(略)。
蔣曉紅,女,
(略)(略)。
張秋生,男,住寧
(略)。
張斌,男,住寧
(略)(略)。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1.訴訟情況(750萬元債權)
(略)、
(略)、康樂家居城、王蕓雪、馬志榮、郭愛華、黃蘇南、蔣曉紅、張秋生、劉秀蘭、張斌、趙淑琴為被告,于2022年12月15日
(略)(新建部分)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最高額9000萬元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九、
(略)提供質押的應收賬款在最高額3550萬元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十、
(略)銀川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
浦發(fā)銀行銀川分行不服寧
(略)民事判決第六項,改判被申請人蔣曉紅按照被申請人黃蘇南與申請人簽訂的《保證合同》
(略)的債務在借款本金4000萬元及相應利息(含利息、罰息、復利)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略)民事判決書,判決“
(略)銀川分行的再審申請。”
2.執(zhí)行情況
2023年5月24日,浦發(fā)銀行銀川分行
(略)《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一、凍結、劃撥被執(zhí)行人王蕓雪、馬志榮、郭愛華、
(略)、
(略)、張斌、趙淑琴、
(略)、劉秀蘭、張秋生的銀行存款
(略).17元、被執(zhí)行人黃蘇南、蔣曉紅的銀行存款213319.17元;二、凍結、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王蕓雪、馬志榮、郭愛華、
(略)、
(略)、張斌、趙淑琴、
(略)、劉秀蘭、張秋生的收入
(略).17元、被執(zhí)行人黃蘇南、蔣曉紅的收入213319.17元;三、查封、凍結、扣押、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黃蘇南、蔣曉紅、王蕓雪、馬志榮、郭愛華、
(略)、
(略)、張斌、趙淑琴、
(略)、劉秀蘭、張秋生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2023年11月23日,
(略)案件的執(zhí)行。”
3.訴訟情況(2250萬元債權)
(略)、
(略)、康樂家居城、王蕓雪、馬志榮、郭愛華為被告,于2022年12月15日
(略)(新建部分)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最高額6000萬元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五、
(略)提供質押的應收賬款在最高額3550萬元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六、
(略)銀川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
4.執(zhí)行情況
2023年5月8日,浦發(fā)銀行銀川分行
(略)《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一、凍結、劃撥被執(zhí)行人王蕓雪、郭愛華、馬志榮、
(略)、
(略)、
(略)的銀行存款
(略).50元;二、凍結、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王蕓雪、郭愛華、馬志榮、
(略)、
(略)、
(略)的收入
(略).50元;三、查封、凍結、扣押、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王蕓雪、郭愛華、馬志榮、
(略)、
(略)、
(略)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2024年8月7日,根
(略)(新建部分)的房屋產權及相應土地使用權,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因申請執(zhí)行人申請,本院依法啟動了評估拍賣程序,經兩次公開拍賣均流拍,申請執(zhí)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債。三、本院已對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單位:
(略)
(五)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抵押物地理位置優(yōu)越,處于
(略)核心地段,周邊商業(yè)氛圍濃厚,抵押物為康樂民族家具城23606.61平方米營業(yè)房,抵押物價值較大,且仍正常經營家具城業(yè)務。
二、
(略)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略)擬對持有的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11,117,385.54元,其中本金952,100.00元、利息、罰息、復利10,165,285.54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計算至2024年1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該筆債權擔保方式:
(略)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1995年12月14日,
(略),注冊地址:
(略)
(三)擔保人基本情況
保證人楊相林,男,住河南
(略)。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上述債權已訴訟,并已申請強制執(zhí)行,2016年9月6日,銀川中院出具(2016)寧01執(zhí)277號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
(略)、楊相林、李彩紅銀行存款不足償還之部分,則依法查封、扣押、拍賣、變賣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四)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該筆債權無抵押,利息、罰息、復利較高,可通過追償保證人獲取:
(略)
三、
(略)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略)擬對持有的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13,340,797.77元。其中:本金1,474,339.18元,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11,866,458.59元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計算至2024年1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
(略)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2009年5月13日,位于寧
(略)紅武村,經營范圍:植物園加工銷售;油渣銷售,注冊資金500,000元,企業(yè)性質:
(略)(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朱吉平、朱德義。該企業(yè)現(xiàn)在登記狀態(tài)為吊銷。
(三)擔保人基本情況
保證人朱吉平,男,住
(略)沙
(略)。
保證人朱德義,男,住
(略)沙
(略)。
保證人張保生,男,住
(略)沙
(略)。
保證人朱懷義,男,住
(略)沙
(略)。
保證人張建平,男,住
(略)沙
(略)。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略)受讓該筆債權前,原債權人已向
(略)民事判決書,判令:1、
(略)清償借款本金1,474,339.18元、承擔利息586,926.50元(利息自2011年8月30日計算至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18日至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止的利息按雙方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2、朱吉平、朱德義、張保生、朱懷義、
(略)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案件受理費23,290元,
(略)負擔。
(五)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該債權已經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案涉保證人較多。
(六)瑕疵披露
該戶債權年代較久遠。
四、
(略)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略)擬對持有的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8,888,644.05元。其中:本金2,620,000.00元,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6,268,644.05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計算至2024年1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
(略)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2007年6月1日,位于
(略)區(qū),經營范圍:汽車銷售;汽車零配件銷售;汽車售后服務,注冊資金100萬,企業(yè)性質:
(略)(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閆龍、王麗娟。目前該企業(yè)登記狀態(tài)為吊銷。
(三)擔保人基本情況
(略)成立于2008年5月26日,位于位于
(略)下,經營范圍:汽車銷售;汽車配件、鏟車配件、潤滑油、輪胎銷售,注冊資金1200萬元,企業(yè)性質:
(略)(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時忠祥、劉玉蘭。該企業(yè)目前登記狀態(tài)為吊銷。
保證人閆龍,男,住
(略)沙
(略)。
保證人時忠祥,男,住
(略)沙
(略)。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略)受讓該筆債權前,原債權人已向
(略)民事判決書,判令:1、
(略)清償借款本金262元、承擔利息424377.16元(2015年12月29日至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2日之后利息按雙方約定計算至借款還清為止;2、
(略)、時忠祥、
(略)上述借款本息及2017年4月12日之后至借款清償之日期間的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案件受理費
(略),
(略)、
(略)、閆龍、時忠祥負擔。
現(xiàn)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現(xiàn)處于終本狀態(tài)。
(五)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該債權已經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案涉保證人較多。
(六)瑕疵披露
該戶債權年代較久遠。
五、
(略)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略)擬對持有的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3,551,325.66元。其中:本金1,946,260.86元,利息1,589,509.8元,其他墊付費用15,555.00元,以上利息計算至2019年12月25日,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
(略)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2003年11月10日,位于寧
(略),經營范圍:計算機技術開發(fā)、咨詢、服務、維修;信息服務業(yè)務(
(略)信息服務)、代辦服務費業(yè)務。注冊資金17,625,000元,企業(yè)性質:
(略)(
(略)、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李冰濤、王穎、王冰等。該企業(yè)目前工商登記為存續(xù)。
(三)擔保人基本情況
保證人畢旻,男,
(略)。
保證人馬躍海,男,
(略)。
保證人張媛,女,
(略)。
(略),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位
(略)營業(yè)房,經營范圍:建材(不含木材)、鋼材、金屬制品、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和國家專營、專控產品)、文化、體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圖書、報刊及音像制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衛(wèi)生潔具、陶瓷制品、橡膠制品、塑料制品、通訊設備、音響器材、汽車(不含小轎車)及零配件銷售,注冊資金3,500,000元,企業(yè)性質:
(略)(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股東:畢旻、岳克文。該企業(yè)目前工商登記狀態(tài)為吊銷。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略)受讓該筆債權前,原債權人已向
(略)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主持,雙方達成調解意見,調解書內容為:1、
(略)于2016年3月31日前償還本金500,000元、6月30日前償還本金500,000元、9月30日前償還本金500,000元、12月31日前償還本金500,000元、2017年3月31日前償還本金500,000元、6月30日前償還剩余本金494,705.86元;
(略)、王冰、魏媛玲、畢旻、張媛、馬躍海對上述貸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由各債務人承擔。后因債務企業(yè)未按民事調解書確定的付款期限向原債權人支付,原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我公司受讓該筆債權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了執(zhí)行主體。在執(zhí)行過程中,
(略)償還了部分款項,
(略)達成了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免除王冰、魏媛玲的保證責任。
2019年12月25日,根據(jù)債權人王輝的申請,
(略)民事裁定書,
(略)執(zhí)行轉破產重整一案。我公司得知該情況后,依法向該案件的破產管理人申報了債權,上述債權已經管理人審核確認。現(xiàn)該案件正在破產清算過程中。
(五)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企業(yè)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債權已確認,保證人較多,可通過追償保證人方式:
(略)
二、處置方式:
(略)
三、競買人資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以下主體除外:國家公務員、
(略)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
(略),
(略),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四、公告發(fā)布日期及有效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4日。
五、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
六、
(略)址:2025年5月15日10時起至2025年5月16日10時止(延時除外)
(略)上(網址:https://
(略),用戶名:
(略))進行公開競價活動。
七、掛牌價格:2116.62萬元,保證金:635萬元,加價幅度:1萬元或1萬元的整倍數(shù)。
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
債權具體情況及競價規(guī)則、競買須知、競買標的瑕疵說明、競價參與方式:
(略)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內,
(略)受理對上述資產處置的書面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書面舉報。與本次競價有關的所有溝通函件,
(略)。
受理公告事項聯(lián)系人:
(略)
監(jiān)察審計部門聯(lián)系人:
(略)
主管部門聯(lián)系人:
(略)
(略)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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