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zhuǎn)自:人力資源法律
2018年11月12日,
(略)簽訂合同期限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的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視光,。
2021年11月11日,勞動合同到期,,雙方簽訂了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就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進行了約定。
2021年11月13日,,
(略)就診,,診斷為早期妊娠。
(略),,并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公司不同意。
孫玲遂申請仲裁,,要求確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撤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恢復勞動關系,。仲裁委以“申請人當庭未提供相關證據(jù),,證據(jù)不足,事實理由不充分”為由,,決定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不予受理。
孫玲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撤銷《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并依法恢復勞動關系。
審理中,,孫玲提交了門診病歷及診斷證明書,。公司認為門診病歷記載停經(jīng)41天,正常情況下停經(jīng)28天以上就應考慮到懷孕,更何況孫玲之前已生育過子女,,2021年11月11日孫玲停經(jīng)39天,,此時孫玲應當考慮到懷孕,
(略)“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當中也明確了乙方知道勞動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全部權利,,在以上事實的基礎上孫玲、公司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一審判決:勞動合同到期前已懷孕,,公司終止勞動關系違反法律規(guī)定,應恢復勞動關系
一審法院認為,,《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第34條規(guī)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yī)療期,、孕期,、產(chǎn)期和哺乳期內(nèi),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
(略)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
(略)
綜上,,孫玲要求撤銷2021年11月11日簽署的《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恢復勞動關系,與法有據(jù),,一審法院予以支持,。
一審判決如下:
(略)與孫玲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
(略)的勞動合同關系,。
(略)不服,,提起上訴。理由如下:
1,、公司認可孫玲在2021年11月11日即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已懷孕,,但雙方是到期協(xié)商終止勞動合同,
(略)到期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法律不禁止在職懷孕時雙方協(xié)商終止勞動合同,。
2、本案是雙方協(xié)商終止勞動合同,,孫玲也是要求撤銷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本案應審查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情形,。種種行為表明是孫玲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孫玲也應知道自己在簽訂協(xié)議前已懷孕,,
(略)簽訂協(xié)議。簽訂協(xié)議的補償標準不低于法定標準,,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不應予以撤銷。
3,、公司是定崗定員,,在與孫玲口頭協(xié)商終止勞動合同后,公司開始招用人員,,在孫玲提出恢復勞動關系時,,雖公司主張的已錄取人員并未實際入職,但公司已發(fā)出預錄取通知書,,承諾錄取該人員,,若公司此后不錄取該人員,公司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略)違約,。
二審判決:
(略)單方終止,
(略)終止違法沒有事實依據(jù),。但為維護法律對女職工的特別保護,,解決糾紛,不給當事人增加訴累,,本院對一審判決不再進行變動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系勞動合同期滿后雙方簽訂《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對終止勞動合同相關事宜進行約定,,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略)
(略)與孫玲在雙方勞動合同2021年11月11日期滿時簽訂《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孫玲請求撤銷雙方2021年11月11日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本案應依法審查孫玲主張的撤銷情形是否成立,。
(略)單方通知孫玲期滿終止,,因此并不存在用人單位:
(略)
本案中,孫玲未主張其要求撤銷《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的法定情形,,一審也未對此進行審查,。
(略)簽訂《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時已懷孕,且一審已判決撤銷《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并確定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條件,,為維護法律對女職工的特別保護,,解決糾紛,不給當事人增加訴累,,本院對一審判決不再進行變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略):(2022)魯06民終2427號(當事人系化名)
??????
??????
??????
??????
??????????????????勞動仲裁與訴訟每日分享勞動法關注戳“閱讀原文”進入法律人書城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尊貴的用戶您好,。上文****為隱藏內(nèi)容,
僅對《中國采購招標網(wǎng)》正式會員用戶開放,。
如您已是本網(wǎng)正式會員請登陸,,
如非會員可咨詢客服。
 |
專屬客服:孟娟 |
電話: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