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
(略)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依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
(略)《關于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和《
(略)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公告》等有關工作安排,現(xiàn)就做好
(略)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略)教育局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的情形為:教師資格證書遺失,;
(二)教師資格證書換發(fā)的情形為:持證人的教師資格證書有嚴重損毀現(xiàn)象,影響正常使用,;
(三)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的情形為:教師資格證書信息不規(guī)范或錯誤,,包括持證人的個人信息、
(略)碼等,。
三,、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發(fā)證機構
(略)教育局,,申請人需
(略)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
(二)
(略)教育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三)
(略)和
(略)(略)發(fā)布公告,。
四、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信息更正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補發(fā)、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需向發(fā)證機構提交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附件1)一式兩份,;
2.《教師資格認定過渡申請表》(1996年的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001年—2023年的證書)復印件一份,由檔案保管機構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背面寫清楚姓名,、資格種類、學科),,與《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中所貼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辦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持證人)出具的委托書(見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注: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二)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應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一式二份(見附件2),;(需貼1寸照片)
2.《教師資格認定過渡申請表》(1996年的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001年—2023年的證書)復印件一份,由檔案保管機構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5.
(略)碼,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
(略)碼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如委托他人辦理,除提供以上第1-5點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持證人)出具的委托書(見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五,、時間安排及辦理地點:
(略)
1.收取資料時間安排:2024年3月28日-4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受理地點:
(略)
(略)(略)教師資格證書辦理咨詢電話:
(略)
附件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適用于中小學).docx
附件2: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docx
附件3:委托書.docx
(略)(略)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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