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收及維權基本知識
01
土地的所有權屬于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規(guī)定,
(略)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
(略)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02
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03
哪些情況下可以進行土地征收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qū)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yōu)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yè)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鎮(zhèn)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
(略)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fā)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guī)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guī)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guī)定的成片開發(fā)并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
04
土地征收行為有哪些特征呢?
(1)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2)發(fā)生權屬轉移,;
(3)必須依法進行;
(4)給予被征地單位:
(略)
05
土地征收應由哪些部門批準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
(略),、
(略)人民政府批準,。
06
國務院及省級人民政府在審批土地征收時,重點審查哪些內容,?
(1)土地征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的為了公共利益需要確需征收土地的情形;
(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07
土地征收具體應由哪些部門來實施呢,?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08
被征收土地的農民能得到哪些補償費用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農村土地征收維權的5個重要時間點征地拆遷中,,常見老百姓維權難,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錯過重要的關鍵的時間點,,從而對于維權產生不利影響,。因此一定要什么時間做什么事情,只要征收方有行為,,就要讓其按照合法的流程來,。同時,,拆遷戶也要積極的進行法律咨詢,,以便獲得更多的應對策略。
一,、征收啟動公告發(fā)布:沒有公告就來征收,,補償很難公平合理!
(略),,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內容包括了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xiàn)狀調查等,,這能讓被征收的農民朋友對征收的情況有個基礎的了解,。
征收方必須有正規(guī)的啟動公告,才可以開始進行征收工作,,在沒有看到征地公告時,,我們就可以提出反對,要求征收方按照正規(guī)流程來,。
二,、發(fā)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之后,發(fā)現(xiàn)補償不合理及時申請聽證,!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的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在這一個月里,如果農民朋友對其中的補償條件有疑問,,發(fā)現(xiàn)補償安置不合理,,那么我們就可以申請進行聽證,,舉行聽證會時,可以就征地補償問題提出合理訴求,。如果提出的意見被采納,,補償安置方案會進行相應調整和修改。
三,、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前,,是通過談判提高補償的絕佳時機!
慎重簽字,,如果簽字后才發(fā)現(xiàn)補償不合理,,想要推翻協(xié)議內容,其實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大家簽字時務必慎重,,看清楚補償標準、補償安置方式:
(略)
四,、作出補償決定之后,,是最后爭取提高補償的重要時間點!
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征收方就會和大家協(xié)商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如果絕大部分人已經簽訂了協(xié)議,個別被征收人沒有簽訂協(xié)議,,
(略)(市)人民政府就會依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補償登記結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送達未簽訂協(xié)議的被征收人手里。如果被征收人不復議,,不訴訟,,那么就要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五,、收到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還有一點機會。
按照法律規(guī)定,,法院要依法送達文書,,如果沒有送達,則對被送達人不生效,。在房屋拆遷類案件中,,對于行政機關送達的行政文書一定不要采取不予理睬的態(tài)度,因為一旦訴訟期限過期,,行政機關就會采取強制執(zhí)行的行為,,屆時有可能連律師都無法幫助你。建議提早維權,以便獲得主動權,。
附:案例
山東省
(略)房,,用于商業(yè)用途,并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2010年
(略)建設局發(fā)布《拆遷公告》,,對王某所在的土地進行收儲并改造建設。
王某了解到當時周圍商業(yè)房屋售價已經達到
(略)左右,,而
(略)住建局卻補償自己每平方米四五千元,,嚴重背離被拆遷房屋實際價值,于是一直拒絕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住建局對王某做出了《房屋拆遷裁決書》在送達時王某拒收,,住建局在王某不在家時將裁決書從門縫投放到王某家中,而王某也沒有注意,。
因委托人沒有及時采取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在訴訟期限內沒有起訴,導致失去了最佳的維權機會,,訴訟期限結束后,,住建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作出了準予強制執(zhí)行的《行政裁定書》,,裁定對王某的房屋準予強制執(zhí)行,。最終律師通過法律程序施壓、協(xié)調的方式:
(略)
征收補償中哪些行為屬于可訴行政行為,,被征收人告什么,、如何告、哪個階段告,?
土地征收補償是典型的多主體、多階段,、多環(huán)節(jié),、多個行政行為前后延續(xù)交織的復合程序,包括征地批前階段,、組卷報批階段和批準后實施階段,。其中,可訴與不可訴行政行為
(略)分,,起訴時機是否成熟,、審理后階段行政行為時是否需要繼續(xù)審查先前行政行為,各地有關征地補償步驟程序也不完全一致,。人民法院應當在既有法律規(guī)定框架內,,結合具體實踐,科學界定可訴行政行為類型,注重實質性化解補償安置糾紛,。
(一)省級人民政府征地批復原則上暫不可訴,,但已經受理的可以繼續(xù)探索并積累經驗
根據司法部國法〔2014〕40號《關于認定被征地農民“知道”征收土地決定的意見》的表述,省級人民政府應當作出征收土地決定,,但實踐中不論是立法還是實踐,,省級人民政府均未作出“征收土地決定”。目前
(略)各地省級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決定通常被表述為征地批復,,且征地批復的具體名稱:
(略)
(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的基本步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規(guī)定,,參考國務院法制辦國法〔2011〕35號《關于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收到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征地批復后,,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程序可以分為“征收土地公告”環(huán)節(jié),、“征地補償登記”環(huán)節(jié)、“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取意見,、批準與公告”環(huán)節(ji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向權利人支付補償項目”環(huán)節(jié),“不按照依法批準的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fā)爭議依法申請復議或訴訟”環(huán)節(jié),、“責令交出土地”以及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等環(huán)節(jié),。
具體如下:一是,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①征地批準機關,、
(略)、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③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④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略)
二是,,
(略),、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
(略)
三是,,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組織實施。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撥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后,,有權要求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一定時限內提供支付清單,。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督促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查詢和監(jiān)督,。
四是,,因未按照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fā)爭議的,,
(略)、縣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權利人
(略)、縣人民政府未依法進行安置補償的,,可以向
(略)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后(或者)直接提起訴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具體復議請求和訴訟請求可表述為:“請求履行補償安置法定職責”,。
五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并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強制搬離),地上有房屋和附著物同時予以強制拆除,。
(三)市,、縣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具有可訴性,且應進行全面審查,。
根據國發(fā)〔2015〕27號《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務院與省級人民政府征地批復,已經從原來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屬于政府內部審批事項,。征地批
(略)、縣人民政府依據征地批復實施具體征收,,屬于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具有內部批準的屬性,后者應屬代表國家實施征收行為,。目前,基于司法政策,,省級人民政府征地批復仍然不可訴的情況下,,如果繼續(xù)
(略)、縣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行為(或者說征地行為)也不可訴,,就容易讓征地行為規(guī)避司法審查,,難以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政策的順利實施。因此,原告對征地行為不服的,,應
(略),、縣人民政府為被告,以征地公告為作為可訴行政行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
(略),、縣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公告時,不宜將征收土地公告認定為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征地批復的公告送達行為,,不能以征地公告不創(chuàng)設新的權利義務為由不予審查,,或者僅審查其是否符合征地批復的內容;而應當將其獨立的征地決定,,除審查與征地批復內容是否一致外,,還
(略)縣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辦理征地批復的相關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全面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要積極宣傳引導地方政府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甚至規(guī)范性文件的方式:
(略)
(四)引導起訴人針對直接確定補償安置內容的補償決定(補償裁決,、補償內容告知書以及具有具體補償內容的公告,、告知書等)提起行政訴訟
補償安置是被征收人最為關心的問題。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僅規(guī)定簽訂補償協(xié)議和發(fā)放相關補償費用,,未明確規(guī)定達不成協(xié)議后的處理方式:
(略)
理論上來說,,征地主體與補償主體應當同一,但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也未明確征地補償的主體與形式,,因而
(略)普遍
(略),、縣人民政府實施征收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補償的情況,人民法院一般不宜否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兩公告”中確定的其他補償主體作出補償決定的職權,。
地方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既未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也未作出補償性質決定的,,當事人對補償安置不服引發(fā)糾紛的,可以考慮統(tǒng)一確定案由為“請求履行補償安置法定職責”,,以市,、縣人民政府或其在“兩公告”中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等部門為被告。
(五)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補償標準,、土地調查登記行為等不服,原則上應當在對補償決定的審查中一并進行
市,、縣人民政府已經作出補償決定的,,起訴人針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補償標準,、土地調查登記等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釋明告知起訴人直接對補償決定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審查補償決定合法性時,對起訴人相關訴訟請求合法性一并進行審查,。當事人起訴時,,既無補償安置協(xié)議,也無補償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審庭審結束前,,引導雙方進一步明確爭議焦點和訴訟請求,可將案由確定為“請求履行補償安置法定職責”,。人民法院審理中對補償安置方案,、補償標準、登記確認行為的合法性一并審查,,原告主張補償方案,、補償標準、登記確認行為不合法理由成立的,,責令被告依法履行補償安置職責,,能夠確定具體補償安置方法或者具體補償安置內容的,人民法院可作出有具體內容的履行判決,。
起訴人堅持單獨起訴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補償標準、登記確認行為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立案,。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征收補償過程中,,已經依法向被征收農戶送達土地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等的征地調查結果的登記確認行為,,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應支持征地調查結果確認行為。但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征收補償過程中未依法告知調查結果的,,人民法院在其后的其它訴訟中,仍應當對調查結果確認行為的合法性一并進行審查,。
(六)補償標準,、補償安置方案是確定補償安置內容的重要依據,上一級人民政府受理復議申請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后,,復議申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第三款與《司法部關于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國法[2011]35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精神,,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
(略),、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應當先申
(略),、縣人民政府協(xié)調解決,;協(xié)調不成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對補償標準,、補償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規(guī)定予以全面審查,。
(七)起訴不履行公告法定職責的,,應當先向行政機關反映處理
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未依法進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安置手續(xù),。被征地農民
(略),、縣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行公告等法定職責,經向行政機關申請,、反映,、投訴后,有關行政機關不予處理而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起訴人已經就征地行為、補償決定等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認為不具有訴的利益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起訴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行層級監(jiān)督職責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
(八)責令交出土地行為屬于可訴行政行為,,且應以依法實施補償為前提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被征地主體如何收回土地并強制執(zhí)行,未作出明確規(guī)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因此,被征地主
(略)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述規(guī)定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包含具體的補償安置內容的,人民法院應當全面審查補償安置是否合法,、責令交出土地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既未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也未依法提存補償款,,又未作出補償決定且補償明顯不合理的情況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行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九)責令交出土地行為的強制執(zhí)行,,應當按照非訴行政執(zhí)行程序進行
被征地主體不交出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原則上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zhí)行的,一般按照“裁執(zhí)分離”的要求,,由政府組織實施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zhí)行其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的,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征收土地方案已經有權機關依法批準,;②市,、縣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已經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程序實施征地行為;③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已經依法得到安置補償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安置補償,,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經影響到征收工作的正常進行,;④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同時,根據該條第三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五日內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十)強制拆除(強制搬遷)行為是否可訴,取決于其是否擴大人民法院準予執(zhí)行裁定的執(zhí)行范圍或者違法采取執(zhí)行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裁執(zhí)分離”后行政機關組織實施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問題的批復》(〔2017〕最高法行他550號)精神,,行政機關未作出補償決定或者然雖作出補償決定但未經法院審查準予強制執(zhí)行即實施強制搬遷,,被征收人對強制搬遷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已經裁定準予強制執(zhí)行并
(略),、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強制執(zhí)行,而被征收人起訴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主體強制搬遷行為違法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被征收人能夠提供初步證據證明實施強制搬遷擴大執(zhí)行范圍或者違法采取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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