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相關規(guī)定,
(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
(略):SXWS
(略)
二,、項目名稱:
(略)
三,、采購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四,、相關當事人
1,、當事人:
(略)
2,、地址:
(略)
五,、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12日,本機關執(zhí)法人員在其它代理機構:
(略)
經(jīng)查明,,
(略)SDGP
(略)(略),,合同金額為253萬元整,現(xiàn)已全部履約完畢,。另附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書,。
本機關結合復函,經(jīng)與
(略)技師學院相關負責人確認,,
(略)未與
(略)技師學院簽訂過相關合同,,
(略)在本項目的投標文件中與
(略)技師學院簽訂的合同存在虛構的情況。
本機關認為:
(略)在
(略):SXWS
(略))開標過程中,,為謀取中標,,在投標文件中虛構了其與
(略)技師學院簽訂的合同,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的情形,。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jù)證實:
(略))等
2025年1月16日,,本機關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嵊財罰告字〔2024〕第000004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及內(nèi)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本機關認為,,
(略)(略):SXWS
(略))開標過程中虛構合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已構成政府采購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行為。
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決定責令當事人自行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柒佰陸拾陸元整(¥2,766.00);2,、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3、在一年內(nèi)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上述罰(沒)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到嵊州農(nóng)商銀行營業(yè)部營業(yè)部(戶名:
(略):
(略)(略))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shù)額不超出罰款的數(shù)額,。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nèi)向
(略)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nèi)直接向
(略)人民法院起訴,,但本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
六,、處罰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
七,、處罰結果
1、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柒佰陸拾陸元整(¥2,766.00);2,、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3、在一年內(nèi)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八,、處罰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九、執(zhí)法機關信息
1,、執(zhí)法機關:
(略)財政局
2,、聯(lián)系人:
(略)
3、聯(lián)系電話:
(略)
附件信息:
(略)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pdf(654.3KB)
![](https://futom-sz.com/static/New/Images/zbcg.jpg)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尊貴的用戶您好,。上文****為隱藏內(nèi)容,,
僅對《中國采購招標網(wǎng)》正式會員用戶開放。
如您已是本網(wǎng)正式會員請登陸,,
如非會員可咨詢客服,。
![](/upload/replace/2024-08-27/20240827115325_pSHGdJ.jpg) |
專屬客服:王智芬 |
電話:18856926153 |
微信:18096648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