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廠地塊位
(略)),,要求關停搬遷工業(yè)企業(yè)原址場地開展場地環(huán)境調查工作。
為評估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huán)境質量是否滿足目前規(guī)劃要求,,2024年1月,,
(略)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一,、項目概況
(1)地塊名稱:
(略)
(2)現(xiàn)狀用地類型:公用設施用地
(3)地塊地址:
(略)
(4)地塊面積:33633.534m2
(5)所屬行業(yè):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yè)
(6)擬規(guī)劃用途:公用設施用地
(7)地塊使用權人:
(略)
(8)委托單位:
(略)
(9)項目性質: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
二,、調查目的
通過資料收集,、現(xiàn)場踏勘、人員訪談,、調查采樣,、數(shù)據(jù)分析評估,摸清項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huán)境質量狀況,;若有污染,,初步確定污染物類型、污染分布范圍和污染程度,,為下一步環(huán)境管理提供數(shù)據(jù)支撐和工作基礎,。
(1)通過資料收集、現(xiàn)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形式對地塊生產歷史,、生產資料和產排污情況進行分析,識別潛在關注污染源和污染物種類,,劃定疑似重點
(略)域和潛在
(略)域,;
(2)按照國家導則要求,
(略)格布點和專業(yè)判斷法,,制定調查工作方案,,開展現(xiàn)場調查和采樣分析,;
(3)若場地存在污染,分析特征污染物,、深度和污染分布范圍,;
(4)查清地塊地下水賦存條件、富水性等水文地質條件,;
(5)充分結合地塊的現(xiàn)狀及未來土地利用的要求,,對調查數(shù)據(jù)進行整理分析,,從保障場地再開發(fā)利用過程的環(huán)境安全角度,,為地塊用地規(guī)劃建設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環(huán)境管理提供決策依據(jù)。
三,、調查結果
初步調查過程中共設置了24個土壤監(jiān)測點(含地塊外對照點1個),、12個地下水監(jiān)測井(含地塊內對照點1個)。土壤采樣點鉆孔深度依據(jù)
(略)粘土層厚度及地下設施最大深度,、池體深度等進行確認,,地塊內每個采樣點鉆穿填土層,并鉆探至未發(fā)現(xiàn)明顯污染的深度為止,,不得鉆穿第一隔水層,,采樣深度范圍最終為0-10.0m。
土壤檢測指標為《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略))中“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基本項目)”的45項指標和總鉻,、鋅,、錳、鈷,、硒,、釩、銻,、鉈,、鈹、鉬,、二噁英類,、石油烴(C10-C40)、pH特征污染指標,,地下水檢測指標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中常規(guī)指標37項,、鈹、鋇,、鎳,、總鉻、鈷,、釩,、銻,、鉈、鉬,、石油烴,、二噁英類特征污染指標及與土壤相對應對的有機污染物指標34項。根據(jù)地塊規(guī)劃用途,,土壤污染物風險篩選值選用《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略))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其中(GB
(略))中未規(guī)定的鉈、鋅,、鉬,、硒、錳評價標準參照執(zhí)行深圳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環(huán)境質量評價標準按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中IV類標準執(zhí)行,。
根據(jù)地塊土壤檢測報告,本次調查共計送檢了94個土壤樣品和10個土壤現(xiàn)場平行樣,。土壤樣品中各指標檢出情況如下:
(1)本次調查地塊土壤樣品檢測項目共計58項,,其中未檢出38項:包括揮發(fā)性有機物(VOCs)27項、半揮發(fā)性有機物(SVOCs)11項,。
(2)土壤可檢出項目為20項,,分別為pH值、重金屬及其他指標17項(釩,、總鉻,、錳、鈷,、鎳,、銅、鋅,、鉬,、鎘、鉛,、六價鉻,、汞、砷,、硒,、銻、鉈,、鈹),、石油烴、二噁英類,,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略))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深圳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根據(jù)地塊地下水檢測報告,,本次調查共計送檢了12個地下水樣品和3個地下水現(xiàn)場平行樣。地下水樣品中各指標檢測結果如下:
(1)本次調查地塊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共計82項,,其中未檢出39項:分別為六價鉻,、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肉眼可見物、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并〔a〕芘,、苯并〔b〕熒蒽,、萘、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1,2,3-三氯丙烷,。
(2)地下水可檢出項目為43項,,分別為常規(guī)一般化學指標19項(色度、渾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銅,、鋅,、鋁、揮發(fā)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鈉,、嗅和味,、pH、錳,、氨氮,、耗氧量)、微生物指標2項(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shù)),、毒理學指標11項(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鎘,、鉛、甲苯),、其他特征污染指標10項(鈹,、鋇、鎳、鈷,、釩,、銻、鉈,、鉬,、石油烴、總鉻),、二噁英,。其中pH、嗅和味,、錳,、氨氮和耗氧量5項一般性化學指標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中規(guī)定的Ⅳ類地下水限值。其余指標檢出值均低于Ⅳ類地下水限值,。釩,、石油烴(C10-C40)未超過《
(略)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二噁英未超過《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
(略))限值,。
本次調查地塊地下水pH,、嗅和味、錳,、氨氮和耗氧量5項指標超標,,均為常規(guī)非毒理學指標,根據(jù)《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2019年9月),,地下水中的嗅和味、pH,、氨氮,、耗氧量4項指標,不作為風險評估的關注污染物,;錳為《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2019)附錄H“部分有毒有害指標的飲用水標準”中有毒有害指標,。因本地塊
(略)域已經(jīng)全面覆蓋自來水供水,不開采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即錳不存在經(jīng)口攝入地下水,、直接接觸地下水和來自地下水的揮發(fā)等人體暴露途徑,不會對人群健康產生明顯不良影響,,無需開展進一步詳細調查工作,。
綜上所述,經(jīng)調查,,本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各項檢測指標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略))中第二類用地標準和深圳《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土壤和地下水環(huán)境滿足地塊作為公用設施用地(U)的規(guī)劃用地要求,無需開展進一步詳細調查工作,。
四,、建設單位:
(略)
委托單位:
(略)
地址:
(略)
聯(lián)系人:
(略)
報告編制單位:
(略)
地址:
(略)
聯(lián)系人:
(略)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尊貴的用戶您好,。上文****為隱藏內容,
僅對《中國采購招標網(wǎng)》正式會員用戶開放,。
如您已是本網(wǎng)正式會員請登陸,,
如非會員可咨詢客服。
|
專屬客服:孫榮華 |
電話:15395092470 |
微信:15395092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