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射自然資規(guī)公(2024)11號出讓方式:
(略)
(略)土地位置地塊所在
(略)劃交易狀態(tài)報名時間操作
1
(略)-
(略)XXXX-XX-XXXX:XX至XXXX-XX-XXXX:XX地塊詳情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射自然資規(guī)公(2024)11號
經(jīng)
(略)人民政府批準,,
(略)上拍賣方式:
(略)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要約條件(見附件),,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請查閱“競買須知”,。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增價幅度:1萬元/畝或1萬元/畝的整數(shù)倍,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
(略)(略)-交易信息欄內(nèi)拍賣公告及競買須知,。
五,、
(略)辦理數(shù)字證書,并于2024年12月4日前通過數(shù)字證書完成報名和繳納保證金程序方可參與競買,。網(wǎng)上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17:00,。
(略)上報名。(網(wǎng)上報名及繳納保證金地址:
(略)
(略)自動審查,,申請人按照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
(略)給予申請人確認信息,,
(略)站提示,。
六、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24年12月5日10:00分在
(略)(略)上拍賣,。
本次拍賣會采用競買資格后審制度,,所有申請人須在2024年12月5日(14:30-17:00)向我局提供所有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內(nèi)容見競買須知),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
(略)
七,、網(wǎng)上交易規(guī)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上出讓公告,
(略)上出讓活動: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終止出讓活動的,;涉及宗地使用條件變更等影響宗地價格的重要變動需要重新報批的;
(略)因不可抗力,、網(wǎng)絡入侵,、服務器波動等非可控因素,,
(略)不能正常運行的;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掛牌,、掛牌活動的其他情形,。
(略)堵塞、病毒入侵,、
(略)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競買人承擔。
因
(略)上出讓的,,我局可依法撤銷該地塊交易,。
(略)上出讓過程所涉及時間,
(略)記錄的到賬時間為準外,,
(略)服務器的時間為準,。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土地出讓價款的繳款期限詳見《
(略)拍賣出讓宗地情況表》(附件),。
2.
(略)址
(略)網(wǎng)址:
(略).html
九,、聯(lián)系方式:
(略)
聯(lián)系地址:
(略)
聯(lián)系人:
(略)
十、其他說明
(略)上注冊,、
(略),。
聯(lián)系電話:
(略)
附件:
(略)拍賣出讓宗地情況表
(略)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略)2024年拍賣出讓宗地情況表
(略)
地塊位置
土地面積
(畝)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容積率
建筑密度
綠地率
起拍價
(萬元/畝)
保證金
(萬元)
備注
1
(略)地塊
16.1266
商住用地
住宅70年
商業(yè)40年
≤3.5
≤40%
≥25%
150
750
2
(略)地塊
12.0564
商住用地
住宅70年
商業(yè)40年
≤3.5
≤40%
≥25%
150
550
備注:一、成交總價在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競得人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30%的首付款,,3個月內(nèi)必須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二,、成交總價在2000萬元(含2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1億元)的,,競得人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30%的首付款,3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的80%,,6個月內(nèi)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三、成交總價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競得人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30%的首付款,,6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的80%,12個月內(nèi)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繳清全部土地價款后1個月內(nèi)交地,。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競買須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
(略)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以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
(略)人民政府批準,,
(略)(略)上拍賣方式:
(略)
一,、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出讓人為
(略)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具體組織實施由
(略)地(礦)
(略)承辦,。
二,、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三、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等:詳見公告附件
四,、拍賣(掛牌)競買資格及要求
申請人可單獨申請,,也可聯(lián)合申請,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競買,,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競買,。
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17:00時。競買保證金應繳金額見掛牌出讓公告附件,。
五,、申請程序
1.競買者必須登錄
(略)和密碼。
2.
(略)上注冊,、報名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咨詢
(略)(略),,聯(lián)系電話:
(略)
拍賣(掛牌)文件包括:
l、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公告,;
2,、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須知;
3,、拍賣(掛牌)出讓宗地位置平面圖,;
4、拍賣(掛牌)出讓宗地位置示意圖,;
5,、申請書(
(略))
6、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7,、授權委托書
8,、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樣本)
9、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
10,、其他相關文件,。
(二)提交書面申請:土地競買人在拍賣(掛牌)成交后須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4:30-17:00時,,向
(略)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報提交以下資料:
1.法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土地拍賣(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預成交確認書(
(略)(略)報名成功后下載),;
(2)法人單位:
(略)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
(6)拍賣文件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自然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土地拍賣(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預成交確認書(
(略)(略)報名成功后下載);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4)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
(5)拍賣文件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其他組織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土地拍賣(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預成交確認書(
(略)(略)報名成功后下載);
(2)表明該組織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證明,;
(3)表明該組織負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文件,;
(4)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5)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
(6)拍賣文件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4.境外申請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土地拍賣(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預成交確認書(
(略)(略)報名成功后下載);
(2)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
(略)認證的中國臺
(略)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4)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
上述文件中,,申請書必須用中文書寫,,其他附屬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所有文件的解釋以中文譯本為準,。
5.聯(lián)合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土地拍賣(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預成交確認書(
(略)(略)報名成功后下載),;
(2)聯(lián)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聯(lián)合競投協(xié)議,,協(xié)議要規(guī)定聯(lián)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并明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4)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
(三)資格審查:我局負責對拍賣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收到的申請進行審查,。申請經(jīng)審查通過且保證金按期到帳的,方能取得有效資格,。
經(jīng)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申請:
(1)申請人不具備競買資格的,;
(2)未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
(3)申請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4)申請文件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6)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非法轉(zhuǎn)讓土地使用權、因企業(yè)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fā)利用土地,、欠繳土地出讓價款等違法違規(guī)違約行為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答疑
申請人對掛牌出讓文件有疑問的,,可在出讓活動開始前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
(略)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的有關價格,。
1,、起掛價見掛牌出讓公告附件;
2,、掛牌增價幅度以
(略)(略)為準,;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活動的程序
(一)
(略)(略)上拍賣(掛牌)競價。
(二)網(wǎng)上確定競得人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簽訂《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服務協(xié)議》,。
(三)出讓人與競得人依據(jù)《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服務協(xié)議》中約定的時間、地點:
(略)
(四)出讓結果公布:出讓人將在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在指定的場所,、媒體公布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結果。
八,、競價規(guī)則
(一)本次掛牌采用增價掛牌,,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
(略)上報價,,當最高報價4分鐘內(nèi)無人競價,,由
(略)(略)公布競得人。
(三)本次拍賣(掛牌)設有底價,,競買人最后應價未達到底價時,,
(略)(略)公示流拍。
九,、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如有疑問可以在拍賣會開始日以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
(略)
(二)
(略)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表明,,
(略)注冊登記手續(xù),。經(jīng)我局同意后,,
(略)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對認定的無效申請,我局將及時通知有關申請人,。
(四)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與拍賣人簽訂《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委托他人代簽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對拍賣人和競得人具有合同效力,?!?span id="oseimcgwi" class="open_quick_reg">(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簽訂后,出讓人,、拍賣人改變拍賣結果的,,或者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六)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
(略)申請退還保證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賣人應當在拍賣會前終止拍賣活動,,并通知競買人:
1.競買人串通損害國有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工作人員私下接觸競買人,,足以影響拍賣公正性的,;
3.發(fā)現(xiàn)拍賣活動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
(八)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人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
1.競得人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nèi)不能兌現(xiàn)或不能全部兌現(xiàn),;
2.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服務協(xié)議》的,;
3.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九)拍賣(掛牌)成交后競得人須按以下規(guī)定期限繳清成交價款:
成交總價在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競得人在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30%的首付款,,3個月內(nèi)必須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成交總價在2000萬元(含2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1億元)的,,競得人在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30%的首付款,,3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的80%,6個月內(nèi)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成交總價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競得人在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30%的首付款,6個月內(nèi)必須繳納出讓價款的80%,,12個月內(nèi)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地(礦)產(chǎn)交易手續(xù)費的繳納:
(1)掛牌的地(礦)產(chǎn)交易手續(xù)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算法計算。掛牌的地(礦)產(chǎn)交易手續(xù)費按總價款1%收取,。
(2)地(礦)交易手續(xù)費在拍賣掛牌成交后,,按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服務協(xié)議》中約定內(nèi)容辦理。
開戶行:
(略)射洪支行
收款單位:
(略)
(略):
(略)(略)
(十)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必須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出讓人可解除協(xié)議,,并依法追究競得人的法律責任,。
(十一)競得人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后,依法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十二)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拍賣人可取消其競得人資格,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經(jīng)政府批準,,撤消其《國有土地使用證》,,造成損失的,由原競得人賠償,。
(十三)拍賣不成交的,,應當按規(guī)定由我局重新組織出讓。
(十四)參加拍賣活動的人員,,應遵守現(xiàn)場的紀律,,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十五)拍賣人對本《須知》有解釋權,,其它未盡事宜依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范》(國土資源部第39號)辦理
競買申請書
(略)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略)為的出讓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拍賣(掛牌)文件中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所有文件均無異議。
我方現(xiàn)正式申請參加你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
(略)舉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礦權,、探礦權)拍賣(掛牌)活動,,
(略)進行開發(fā)建設(開采、勘探),,并按你局規(guī)定以下列方式:
(略)
方式:
(略)
方式:
(略)
1,、新公司出資人及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公司名稱:
(略)
3,、擬成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保證按拍賣□掛牌□出讓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全部義務,,如對出讓文件和本申請違約,我方愿意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特此申請和承諾,。
申請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人代表證明書
茲證明(
(略)碼)
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證明單位:
(略)
年月日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受托人
姓名
姓名
性別
性別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工作單位:
(略)
工作單位:
(略)
職務
職務
(略)碼
身份證□護照□
(略)碼
身份證□護照□
本人授權_________-__(受托人)代表本人參加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_
(略)舉辦的射國土資公告[]____
(略)為____號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礦權□探礦權□(拍賣□掛牌□)活動,,全權代表本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礦權□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等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憑證等。
受托人在該宗地□礦□拍賣□掛牌□出讓活動中所作出的承諾,、簽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備
注
茲證明本委托書系本人單位:
(略)
(單位:
(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
委托人簽名捺?。?
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
受托人簽名捺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
射國地確[2021]號
競得人:
(略):
宗地位置:
(略)地(礦)
(略)
二〇二二年月日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
射國地確〔2021〕號
出讓方
地址:
(略)
競得人
地址:
(略)
成交時間
成交地點:
(略)
競得地塊位置
(略)
地塊面積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略)
成交單價
萬元/畝
地價總額
萬元
已交保證金
萬元
余款繳付時間
按須知第九條規(guī)定付款
出讓方法定代表(授權委托人)簽字
競得方法定代表
(授權委托人)
簽字
注:本確認書一式三份,拍賣方,、競得人,、
(略)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各執(zhí)一份。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人:,;
通訊地址:
(略)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略):;
受讓人:-,;
通訊地址:
(略)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
(略)房地產(chǎn)管理法》等法律,、有關行政法規(guī)及土地供應政策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不屬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受讓人對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出讓期限內(nèi)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置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價款的繳納
(略)為,宗地總面積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其中出讓宗地面積為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宗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為
;出讓宗地的平面界址圖見附件1,。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豎向界限以為上界限,,以為下界限,高差為米,。出讓宗地豎向界限見附件2,。
出讓宗地空間范圍是以上述界址點所構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閉形成的空間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六條出讓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場地平整達到,;
周圍基礎設施達到,;
(二)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年,,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承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
第十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一款第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分期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時,,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受讓人應在按本合同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讓價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開發(fā)投資強度按本條第____項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工業(yè)項目建設,,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chǎn)總投資不低于經(jīng)批準或登記備案的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小寫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元),。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chǎn)總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投資和出讓價款等,。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非工業(yè)項目建設,,受讓人承諾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開發(fā)投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
(略)(縣)政府規(guī)劃管理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見附件3)。其中:
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
附屬建筑物性質(zhì),;
建筑總面積平方米;
建筑容積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綠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配套按本條第項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工業(yè)項目建設,根據(jù)規(guī)劃部門確定的規(guī)劃設計條件,,本合同受讓宗地范圍內(nèi)用于企業(yè)內(nèi)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占地面積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即不超過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過平方米。受讓人同意不在受讓宗地范圍內(nèi)建造成套住宅,、
(略),、賓館、
(略)等非生產(chǎn)性設施,;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用于住宅項目建設,,根據(jù)規(guī)劃建設管理部門確定的規(guī)劃建設條件,本合同受讓宗地范圍內(nèi)住宅建設總套數(shù)不少于____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數(shù)不少于套,住宅建設套型要求為,。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占宗地開發(fā)建設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配套建設的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讓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項下第種方式:
(略)
1.移交給政府,;
2.由政府回購;
3.按政府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項目,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建設項目在年月_____日之前開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jīng)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但由此影響受讓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業(yè)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容積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在出讓期限內(nèi),需要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項規(guī)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有償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
(二)依法辦理改變土地用途批準手續(x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受讓人按照批準改變時新土地用途下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場價格與原土地用途下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場價格的差額補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內(nèi),,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二十條對受讓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出讓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
(略)場價格及經(jīng)評估認定的直接損失給予土地使用者補償,。
第四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首次轉(zhuǎn)讓的,,應當符合本條第_____項規(guī)定的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已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二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zhuǎn)讓,、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三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zhuǎn)讓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zhuǎn)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抵押的,,轉(zhuǎn)讓,、抵押雙方應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zhuǎn)讓、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xù),,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申請續(xù)期,,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出讓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按本條第項約定履行:
(一)由出讓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殘余價值,給予土地使用者相應補償,;
(二)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二十九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7日內(nèi)將不可抗力情況以信函,、電報,、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5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報告及證明,。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jīng)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本合同并請求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jīng)原批準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本合同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不計利息),,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宗地范圍內(nèi)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可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恢復場地平整,;但出讓人愿意繼續(xù)利用該宗地范圍內(nèi)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給予受讓人一定補償:
(一)受讓人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后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二)受讓人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并在屆滿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定金,并按照規(guī)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后,,將剩余的已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退還受讓人,。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項目固定資產(chǎn)總投資,、投資強度和開發(fā)投資總額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高于本合同約定最高標準的,,出讓人有權收回高于約定的最高標準的面積部分,,有權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工業(yè)建設項目的綠地率,、企業(yè)內(nèi)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企業(yè)內(nèi)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宗地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三十七條受讓人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___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0日,經(jīng)受讓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其余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出讓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或單方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土地使用年期自達到約定的土地條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項約定的方式:
(略)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jīng)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中所填寫的姓名,、通訊地址:
(略)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整,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價款,、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出讓人份,受讓人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年月日
附件1
出讓宗地平面界址圖
北
比例尺:1:
下界限高程
附件2出讓宗地豎向界限
采用的高程系:
比例尺:1:
附件3
________市(縣)政府規(guī)劃管理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規(guī)定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讓宗地平面及空間范圍圖》和附件2《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確定的出讓宗地規(guī)劃條件》,。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三,、出讓人出讓的土地必須是國有建設用地,。本合同以宗地為單位:
(略)
四、合同第五條中,,宗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現(xiàn)狀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略))規(guī)定的土地二級類填寫,。依據(jù)規(guī)劃用途可以劃分為不同宗地的,應先行分割成不同的宗地,,再按宗地出讓,。屬于同一宗地中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應當寫明各類具體土地用途的出讓年期及各類具體用途土地占宗地的面積比例,、空間位置,。
五、合同第七條中,,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承租)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fā)建設的用地,,應根據(jù)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fā)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nèi)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六,、合同第十一條中,,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支付方式:
(略)
七、合同第十八條中,,出讓宗地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根據(jù)國土資源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填寫,,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年。
八,、合同第二十六條中,,屬于房屋開發(fā)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綜合開發(fā)的,,選擇第二款。
九,、本合同由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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