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時間:存證哈希值:區(qū)塊高度:關于內蒙古
(略)高林套海嘎查北唐家窯采砂場建筑用砂礦采礦
(略)范圍內深部新增資源量掛牌出讓公告
旗自然資礦示字〔2024〕16號
興公資交易【2024】礦產002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3〕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guī)〔2023〕6號),、《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有關規(guī)定,
(略)對“內蒙古
(略)高林套海嘎查北唐家窯采砂場建筑用砂礦采礦
(略)范圍內深部新增資源量”進行公開掛牌出讓,。一,、出讓人
出讓人:科爾沁右翼中旗自然資源局
二、
(略)
(略)址:內蒙古
(略)(略)
(http://
(略))
三,、出讓采礦權簡要情況
1,、項目名稱:
(略)
2、礦區(qū)地理位置: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高力板鎮(zhèn)
3,、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4,、開采規(guī)模:10萬立方米/年
5、資源儲量:保有(控制+推斷)資源量礦石量103.3萬立方米;可采儲量98.14萬立方米
6,、開采方式:
(略)
7,、擬出讓年限:9.81年,98.14萬立方米(可采儲量)÷10萬立方米(生產規(guī)模)=9.81年(礦山理論服務年限)
8,、勘查工作程度:詳查
9,、礦區(qū)面積及范圍:0.0743平方千米
礦區(qū)拐點坐標(2000坐標系):
1
(略).4200
(略).1600
2
(略).4200
(略).1600
3
(略).9900
(略).7500
4
(略).9800
(略).2800
5
(略).7100
(略).7500
6
(略).4200
(略).0500
7
(略).7100
(略).8500
資源儲量:截止2024年1月31日內蒙古
(略)高林套海嘎查北唐家窯采砂場建筑用砂礦深部查明建筑用砂礦資源儲量(KZ+TD)103.3萬立方米,,其中控制資源量(KZ)70.1萬立方米,推斷資源量(TD)33.2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自207m至192m,。
本次交易采取掛牌方式:
(略)
四、競買人資格條件和要求
1.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yè)法人,。
2.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3.
(略)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略)
5.未被“
(略)”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6.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yè)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guī)定。
7.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3)1號)規(guī)定,,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8.以上競買人資格條件,如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準,。
五、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4年8月14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9月10日16時00分止,。
(二)報名期:2024年8月14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9月10日16時00分止,。報名期同期繳納競買保證金。
(三)網上掛牌期:
2024年9月11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9月25日16時00分止,。
(略)上掛牌期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報價才有資格參與限時競價期報價,。
六、掛牌出讓文件的獲?。?span id="oseimcgwi" class="open_quick_reg">(略)
(略)站,、內蒙古
(略)(略)站、
(略)站,、
(略)站發(fā)布公告,。
(略)(略)站發(fā)布公告。
(略)上交易,,申請人登錄內蒙古
(略)(略)(http://
(略))點擊“礦權競買”,,在對應詳情中瀏覽下載“掛牌文件”、“掛牌須知”及“
(略)用戶手冊”,。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公告期):2024年8月14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9月10日16時00分止,。
申請報名方式:
(略)
(略)現已引進3家CA鎖辦理企業(yè),,競買人可自行選擇任意一家企業(yè)辦理CA鎖,線上線下均可辦理,,
(略)網站(
(略),cn)辦事指南,。辦理地址:
(略)
(略)進行認證,按照《
(略)用戶手冊》操作流程,,
(略)上交納競買保證金等工作,。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為以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一)掛牌期限屆滿,,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競買人足否愿意繼續(xù)競價,,有愿意繼續(xù)競價的,,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竟得人。
(二)有底價的,,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底價的,,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如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底價,,掛牌成交,。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掛牌起始價
本次采礦權出讓交易起始價為¥126.32萬元(人民幣壹佰貳拾陸萬叁仟貳佰元整)
九、網上掛牌報價及限時競價
掛牌期,,競買人插入CA
(略)進行掛牌報價,。
十、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出讓不設置底價,。掛牌采取增價報價方式:
(略)
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預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預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依據《內蒙古
(略))第二章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分期繳納按出讓金額形式征收的礦業(yè)權出讓收益,按照以下方式:
(略)
十二,、資格審核
(略)競價結束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并通過用戶管理界面中的“資質文件上傳功能”上傳PDF格式掃描件(清晰度不得低于300dpi)提交符合該項目競買條件和資質要求的證明文件。
競買人需要上傳的資格材料:
1.競買申請書;
2.企業(yè)法人單位:
(略)
事業(yè)法人單位:
(略)
(略)經資格審核符合要求的,,
(略)簽訂《成交確認書》,,確定競得人。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簽訂《成交確認書》,。
特別提示:
1.競買人提交的資格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經審查資格材料有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情形的取消其競買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2.競買人須在報名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請合理安排上傳資格材料時間,并考慮補充完善材料,、再次提交審核所需時間,。
十三、發(fā)放成交確認書
(略)向預競得人發(fā)放《成交確認書》,。
十四,、成交結果公示
(略)在出讓公告發(fā)布媒介發(fā)布成交結果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十五,、采礦權出讓合同的簽訂時限和出讓收益繳納時限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競得人于2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按照《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規(guī)定繳納競爭確定的成交價,。
十六、保證金及銀行保函要求
本次競買設置競買保證金,,金額為37萬元(人民幣叁拾柒萬元整),。申請人應當及時登錄內蒙古
(略)(略),
(略)上提交競買申請并足額支付保證金,。
未竟得人的競買保證金,,
(略)在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競買人在采礦權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競買保證金全賠償賠付給出讓人,如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則在簽訂出讓合同后予以返還。上述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提交虛假材料的;
2.在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規(guī)定的競買有效期內數回報價的;
3.被確認為競得人后,,未按掛牌出讓公告等文件要求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4.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
(略)
5.在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其他違反出讓公告、雙方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十七,、風險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yè)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2.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競買人應慎重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
(略)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3.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竟買人參加本次出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4.
(略)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
(略)
5.該采礦權出讓年限為9.81年,,98.14萬立方米(可采儲量)÷10萬立方米(生產規(guī)模)=9.81年(礦山理論服務年限)
6.在持有采礦許可證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繳納,、礦山儲量年報編制和統(tǒng)計信息填報,、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地質資料匯交,,以及采礦權變更礦種和范圍,、礦山資源儲量發(fā)生重大變化提交核實報告等相關義務。
7.競得人應按照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等履行相關義務,,且需達到《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TD/T
(略))等相關要求。礦產資源開采及配套設施要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
8.競得人應嚴格按照現行內蒙古
(略))有關要求認真執(zhí)行,。按照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家組織實施正式生產即開采活動,,采用先進技術,提高資源利用率,,綜合開發(fā)利用礦產資源,。同時按照審查批準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履
(略)范圍內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地表植被被損毀預防和修復治理及礦山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主體責任,。受讓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綠色礦山建設任務的,按規(guī)定依法追究受讓人違約責任,,由礦山所在
(略),、旗縣自然資源部門監(jiān)督企業(yè)落實綠色礦山建設。
9.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
(略)、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
(略)、生態(tài)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軍事設施、文物保護等相關規(guī)定,,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在開采過程中應妥善處理范圍內及周邊村鎮(zhèn)居民點,,避免出現糾紛,。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yè)權范團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xié)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yè)權人權益承諾,。
10.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十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和《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11.按照科右中旗人民政府意見,,根據《內蒙古
(略))的規(guī)定,對已設砂石土礦山形成立面山體的,,
(略)場出讓方式:
(略)
12.科右中旗高力板鎮(zhèn)高林套海嘎查北唐家窯采砂場原采礦權標高為224米至207米,,礦區(qū)標高與
(略)的規(guī)定,新設礦權需與原采礦權人實現砂石資源綠色開發(fā),、集約開采,、系統(tǒng)修復、統(tǒng)一開發(fā),。競買人應了解并承擔相應風險,。
十八、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在采礦權竟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有違法違規(guī)違約影響競買活動行為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取消其競買人或競得人資格,撤銷為競得人已辦理的登記手續(xù),,并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規(guī)定實施聯合懲戒,。上述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一)提交虛假材料的。
(二)競買人隱瞞事實,,惡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三)在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規(guī)定的競買有效期內撤回報價的。
(四)被確認為競得人后,,未按掛牌出讓公告等文件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礦業(yè)權出讓合同》的,。
(五)在公示期間被舉報且經調查核實屬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六)未按時足額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的,。
(七)在競買活動及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其他違反出讓公告,、雙方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八)經按競價規(guī)則競價確定的最高報價人不符合競買資質條件和要求的,。
(九)競買人不按競買要求參與競買和不履行競買規(guī)則的其他情形,。
十九、其他內容
(略)站同時發(fā)布:1,、
(略)站;2,、內蒙古
(略)(略);3,、
(略)站;4、
(略)網站;5,、
(略)站,。出讓信息如有變更,
(略)站發(fā)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十、競買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略)
出讓人:科右中旗自然資源局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略)交易組織科
聯系人:
(略)
科右中旗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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